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家庭类犯罪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婚姻家庭类犯罪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男子冒充网友,戴面具“强奸”妻子,是否构成犯罪?
现在的年轻人真是越来越会玩了。
男子冒充网友后就是用另外一种身份色诱妻子,如果妻子经不住诱惑,同意发生关系,在这里就是三个人的关系,男子、男子的妻子、虚拟的网友。当以虚拟网友和妻子发生关系时,那么该男子就已经不是丈夫身份,如果妻子当时不同意,那该行为就构成强奸罪,即使婚内强迫妻子发生关系同样也是强奸罪的范畴。
很好奇男子戴的面具是什么颜色的,这是处于什么一种心理呢?刺激?新式玩法?现在好多夫妻都在此次试探,彼此怀疑,但要有个度,过度了没法收场。
还有男子的妻子,带着面具都同意见面可见心有多大,万一是有疾病的,或者在逃犯,出了人身安全问题到时候哭都来不及。
最后能验证的就是男子妻子存在出轨嫌疑,可能换个不戴面具的就真的从了。
其实丈夫强奸妻子的事件对现在来说已经习以为常了,但是丈夫强奸妻子属不属于强奸罪一直到现在都还存在争议。
一个是表示同意强奸罪观点的,刑法里面的强奸罪上说到: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行为的属于强奸罪。但是这条罪上面并没有说妻子不在妇女的,所以如果被强奸的这个对象,只要不同意,就属于强奸罪。
第二个观点则是,男女双方已经是合法夫妻,合法夫妻内发生性行为是合法的,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止,所以丈夫和妻子强行发生性行为,只能说明丈夫只是滥用权力!
但在实战过程中,丈夫强奸妻子强奸罪如果不成立的话,可以以虐待罪或者故意伤害罪起诉
你好,强奸罪的客观条件是违背妇女性自主权,如果该女子同意与“网友”发生性关系,不构成犯罪。反之,如果男子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该名妻子,也可能构成强奸罪。构成强奸罪一个明显的特征是,强奸行为是不是在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况下实施的。
戴面具,强奸➕引号?那就证明你老婆和网友是两情相悦,戴面具只是为了调情,增加更多的乐趣!根据你的提问来看构不成犯罪!
但是如果你们领证了,你可以去法院起诉你妻子离婚,这样在财产分割这一块你可以占到优势
反之,如果你妻子是被她的网友骗出去,强行发生关系的,这个另当别论!
从客观上分析你妻子既然被她网友约出去了,然后还戴面具发生关系,那就证明他们早已经不是单纯的网友了,只是N次以后的这次被你发现了而已
陌生人要拿的起放的下才会被重视,才会被珍惜!不能一味的付出,一味的当舔狗!放一朵杨花的图片自己消化一下是什么意思,
强奸罪的客观条件是违背妇女性自主权,如果男子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该名妻子,也可能构成强奸罪。这种情况一般妻子知道真相后是不会起诉丈夫的吧,也就无所谓罪不罪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家庭类犯罪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家庭类犯罪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