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家庭执行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婚姻家庭执行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个借款纠纷的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仅有一套房产,会因为只有一套房,法院就不执行吗?
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难以执行一直以来是个老大难问题。司法实践中,经常有当事人发现自己即将败诉时,马上将自己名下房产转移给父母、子女,等到法院来执行时,发现被执行人名下仅有一套房产。对被执行人名下唯一的一套房产是否可以强制执行,是社会关注的热点。
首先明确,法律法规从未规定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房产可以免予强制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规定:
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有不少地方的人民法院出于维稳的考虑,遇到被执行人名下仅有一套房产时,就一律停止执行,这损害人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逐步解决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分两步走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对于设定了抵押的房产,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规定:不管是否为被申请执行人名下唯一住房,设定抵押即表明了被申请执行人有对房产被强制执行风险的预期。在给予被执行人的宽限期满且对其抚养的亲属做出安置后,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对于未设定抵押的房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
可以看到,被执行人为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之一的(被执行人配偶、父母、子女有房子的、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申请执行人提供租房或者租金的),其名下唯一房产也可以被执行。
以上三个司法解释充分表明了人民法院所要保障的是被执行人的基本生存权和居住权,而不是房屋的所有权。同时,人民法院的保障也是有期限的,被执行人及其近亲属的基本生存权和居住权的救济最终要依靠政府的救助机制(低保、廉租房等)。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利用法律对其基本生存权和居住权的保障来逃避生效裁判的执行亮起了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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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能为您解答问题:
仅有一套房并不能免于被执行。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有不少地方的人民法院出于维稳的考虑,遇到被执行人名下仅有一套房产时,就一律停止执行,这损害人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还要看房产的具体情况,仅有一套房的被执行人,其直系亲属,比如:负有赡养义务的子女是否有房产?这一套房产是豪华别墅,还是其他房产?
可以看到,被执行人为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之一的(被执行人配偶、父母、子女有房子的、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申请执行人提供租房或者租金的),其名下唯一房产也可以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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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否强制执行我已缴的保险费?
一般情况下不能。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于具有很强人身性质的商业险是不能予以强制执行的,比如人寿险,但对于非人身属性的商业险是可以强制执行其现金价值或保险金。
因此要看你的分红保险是不是属于人身属性的保险,如果是,法院不会强制执行;如果不是,法院可以予以冻结执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家庭执行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家庭执行纠纷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