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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欧洲人能发明一夫一妻制,中国古代却没有发明一夫一妻制?
这跟宗教或许有所关联,但宗教并非最主要的原因。就拿基督教的母体犹太教来说,那些族长也大部分是有妻有妾的。个人觉得,实质还是因为西方比较注重个人而非宗族,没有中国那么浓厚的血缘意识,也不存在多子多福的考虑,所以对设计用来保证后代数量的纳妾制度不是很热衷。
中国古代以男权社会为主,女子不得做官,读书,有女子无才便是德之说。其中南宋朱熹三纲五常中便有“夫为妻纲”这一条,即女子通常以所依附男人为主心骨,这样的一个社会生态下,男权主义至上,不出现一夫一妻制也很正常了,中国废除一夫多妻,强制执行一夫一妻制也是在清朝灭亡,民国建立之后开始的。
本人认为应该是“一夫一妻制与纳妾制并存”, 原因有二:一是妻妾地位相差悬殊。妻为“取”, 妾为“纳”, 取妻之财为“聘礼”, 纳妾之财为“买妾之资”。“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 徒一年半” 。妻就是妻, 妾就是妾, 不得僭越, 即“毋为妾为妻” 。由此来看, “一夫多妻制”的描述存在偏颇。二是很多朝代的律法都确认了“一夫一妻制”的原则, 如《唐律·户婚律》中就规定:“诸有妻更娶者, 徒一年, 女家减一等;若欺妄而娶者, 徒一年半, 女家不坐, 各离之。” 但却没有禁止纳妾的法律规定, 而是对社会上层根据社会等级的不同而确定了不同的纳妾数量, 对社会下层处于承祀继世需要的纳妾表示支持和默许。由此来看, “一夫一妻制”的描述也显偏颇。而“一夫一妻多妾制”中的“多妾”也不是“一夫一妻制”前提下的必然, “一夫一妻多妾制”中的“妾”的数量未必就是“多”, 就中国古代纳妾的情况看, 纳妾的数量的多少关键还是取决于身份、地位及经济实力。虽然中国古代社会诸多王朝的法律都确立了“一夫一妻制”的原则, 但在中国古代社会“一夫一妻制”也还是流于形式, 实际生活中却是一夫一妻制外纳妾制被普遍承认。
多多点赞,功在千秋
欧洲为什么能一夫一妻制,因为欧洲人的婚姻,深受宗教信仰的影响。
欧洲人主要信奉基督教。在基督教中是这样讲的,婚姻是上帝设立的,这是一男一女的神圣结合。
不仅如此,古代欧洲已经将一夫一妻制上升到了法律规定。以古罗马为例子,自罗马建立起到起灭亡,罗马人一直都是奉行这一夫一妻制。即便是帝王也只有一个配偶,这和平常老百姓倒没啥区别。
古代中国却合法合理的奉行着一夫多妻制,那么是什么在支撑这个制度绵延数千年呢?
首先来讲,中国古代是一个男权时代。女性的地位极低,女性的行为标准也都是男性来设置的。并且中国古代信奉儒家思想,强调的是忠君思想。这个忠君说大了是忠于一个国之主,说小了是忠于一家之主。所以在这种思想影响下,女性也只有听从的份儿。
另外一个理由,中国的古代战事频发,男人们作为战场的主力军,往往也是首要牺牲的对象。所以,古代的中国男女比例还是严重失衡的。
一方面国家要保障强有力的后备军,另一方面又不想要这么多女性嫁不出去。所以,让一夫多妻合法化则显得尤为重要。在这种情况下,男人拥有多位妻子则合情合理了。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豪杰不得不提,中国的古代中央集权远比欧洲要强盛的多。欧洲说弹劾皇帝就弹劾,在古代中国那是等同于谋反,是要杀头的。
而强烈的君主权力集于一身,他们就可以占有更多的资源,当然也包括配偶。当一个社会都在以此为思想引导时,国人一夫多妻则不难理解了。
当然,普通老百姓还是一夫一妻的比较多。这并非他们的思想有多超前,豪杰要说,只是因为一个字:穷。
在东方也是一夫一妻制度。以古代中国为例,大部分时间里面妻的地位是相当高的。你问的意思应该是为什么西方世界没有妾这个概念吧。欧洲国家的思想法律传接于希腊语罗马,从那个时候起,其宗教与社会法律文化里面就一直有一夫一妻的观念。比如你可以看凯撒和安东尼的事迹。基督教文化里面也是坚守一夫一妻制度直至今天。
如果简单的讲跟根源的话,那就是宗教与社会习俗。扯远点可能就要和城邦时代兴起前的社会劳动的分配啊之类的拉上关系了。其实关于你说的西方社会女性地位的问题,在我看过的书籍和资料里面来说,其实古代大家都差不多。有句话叫“唯有女人受害最深”,就是这么个意思。
还是因为社会发展的问题,说明欧洲提早进入了社会文明提早完善了适应现代文明的规则,比较欧洲人的社会地位和财富差距不是那么大,而中国古代人们的社会地位和财富相差巨大,女性的地位非常低,所以在中国古代有钱有势的人三妻四妾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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