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加盟合同纠纷要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加盟合同纠纷要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奶茶加盟店该如何维权?
加盟在法律上属于特许经营,这种经营模式的核心竞争力在于特许人具备成熟的经营模式和经营资源;加盟商通过签订加盟合同并支付加盟费,取得特许人的授权,得以利用这种成熟的经营模式和经营资源,更快捷更有效的找准市场定位,投资盈利。
近年来,餐饮行业出现大量加盟骗局、加盟乱象,究其原因就是很多所谓的“加盟公司”并不具备特许人的资格,简言之就是并不具备成熟的经营模式和经营资源,导致加盟商支付加盟费后并不能正常开展业务,形成骗局。
国家为了保护加盟商的投资安全及维护市场秩序,法律法规专门规定了加盟商具有一定期限的单方解除权,也就是俗称的“冷静期”。
一、《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委托专业律师起诉或者仲裁。
温馨提示各位,投资有风险,加盟需谨慎;如遇加盟纠纷,尽快委托专业律师处理,维护合法权益。
可以起诉,但是赢的几率非常小,个人不在建议浪费律师费。如果只是服务更不上,其实没什么问题,你又不是他的直营店,他不可能给你什么服务的,他给的你也未必要,只要技术会了,什么品牌,服务都是虚的,但是产品和营销活动要靠自己。不是说加盟了在家睡觉都能大把赚钱,赚钱要靠自己。同样加盟的有的人就能赚钱,但是人家是真的用心,从产品,服务,营销,而不是开门等。我见过最离谱的加盟商,开业宣传单都没的,就一张A4纸打印的还是帖在店里面,他就等着别人来排队,收钱。结果一个月自己关了
买材料被骗加盟,怎么处理?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钟延成律师团队:
第一、加盟比较特殊,首先要看你们加盟合同上面的约定。
第二、我们平时所讲的加盟连锁,在法律上我们统称为特许经营。根据中国商务部定义,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因为特许经营纠纷案由属于知识产权之下的三级子案由,属于比较小众的案由,所以众多的法律工作人员可能对该类案件并不关注,往往一旦发生纠纷之后,就是一味地按照合同的约定来进行论证,这就会掉入特许人设置的怪圈,无法找到有效的突破口。
第三、钟延成律师认为,其实所有的加盟者在刚刚加盟时,是有一个“冷静期”的,在“冷静期”内,享有一个当然的反悔权(合同单方解除权)。《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当中明确约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该法律条款往往可以成为加盟者在加盟初期的反击的利器。
加盟一个餐饮品牌,现在总店不管不问了怎么维权?
具体要看你和总部签订的合同内容是什么?按照常理总部是不可能对加盟店置之不理的,因为这是他们的品牌。如果你们出现经营性问题或食品问题引起消费者投诉,他们的品牌形象和价值会受损。除非你遇到一个纯碎的山寨品牌项目,他们就是奔着收加盟费做的项目,一旦达到收益目的了,就会重新再做一个让加盟商看起来有“钱途”的品牌忽悠加盟商。具体你要分析你遇到的品牌商是不是这类型的。
如果总部已经对加盟店不管不问了,那基本就是快招公司的套路了。维权相当难,因为你的合同并不是加盟合同,而是合作合同(或许你没注意到,现在拿你的合同再仔细看看),如此一来,这就算是你和总部合作的项目,总部提供技术和一些品牌支持,你来运营,项目失败,你是要个人承担亏损的,和总部没关系。即使总部后期不管不问,你仔细阅读合同会发现很多推诿责任的细节条款,你认为总部的法务部是放在那好看的吗?
另外,如果你起诉,那么起诉法院是在合同签署地法院,你觉得一个外地人有时间有精力有关系去外地打赢这场官司吗?
所以,就目前的情况,维权很难,能尽力挽回损失就尽量挽回,积极面对,在这个经济社会,有时候不得不交些学费让自己成长。
祝你好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加盟合同纠纷要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加盟合同纠纷要求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