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销售玉米合同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销售玉米合同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种的大豆,农场确给报的玉米,责任谁来负,怎么把差价要回?
谢谢邀请:
随着社会的深入改革开放,农村的农民工各走四方,剩余的土地无法耕种,大块的良田变成了森林。农民很期望土地有新的改革和发展。
这不,“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土地托管”,都有了,新生事物,国家大力扶持政策已开始适施。是将来农业发展的大趋势,利国利民又利己,深受农民朋友的欢迎。
但是凡是都在摸索实践当中,难免会出现各种想不到的问题。向你提的问题大致是,你的土地给了农场,按双方约定农场种什么?按什么价格结算?是不是这个协议啊?如果是这个说法,那么咱就按这个说法来闸述我个人观点?也许我的观点向着咱们农民,但农场种粮也不容易,凡是得从公证的角度看问题!即不偏向农民,也不勿着农场。从我以为合理的角度来讲吧!
至从开始走向农业“合作化”和“家庭农场”的道路以来,可能也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实际问题?不管什么问题,无非都牵扯到有关合同和经济问题。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像你们这种现象,也确实很少。可具体情况我不了解你们合同是怎么签的。只凭问题的大意而分析问题。对与错只有众网友评论吧?
根据前面所提到的题意,你们如果真是按当时农场协议规定,种什么,按什么折价发承包(合作)款的话,是农场失约,应该按协议执行。大愿就按大豆产量折价,发给农民,不应按低价玉米结算,农民有权按合同办事,找回自已的差价。
其实,你们农场一开始就犯了个大错误。当初,你们承包签同时就不明确。那有这样的协议。应该是一亩地多少钱?承包时间是多少年?什么时候发承包费?用地规则是什么?双方违约处理办法等规定。
只有这里才能免于双方的麻烦,你种植再有价值的各种作物,收益高低,都于双方无关。只有这样多干脆。免得双方发生争执。
因此,合同不明,甚至是荒唐,能不发生纠纷吗?只有合同明确了,才能有效避免不应发生的问题。
亲爱的读者朋友,您说是不是,您觉着我所讲有没有道理?请您在下边关注加评论吧!谢谢读者和好友支持和鼓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销售玉米合同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销售玉米合同纠纷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