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22万合同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22万合同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水电安装加避雷,商品房,甲方报价22块每平米人工费,材料甲方的,能接吗?
不合理,目前的行情是这样的
1、甲供材料设备:也就说由甲方采购提供给乙方管理、保管并施工,一般甲方按材料设备采购价的1%支付给乙方采保费。
2、甲定乙供材料设备:就是由甲方确定品牌、价格,由乙方去采购、保管并施工,一般甲方在确定的价格基础上加价7%~15%作为乙方的利润空间。
以上两种方式,第一种比较好处理,第二种可能要与施工单位有个谈判的过程,加价的百分比值最好是有合同条款约定,如果没有,那就要看甲方在询价时是否见底(乙方在采购时是否还有进一步压价的可能)、材料设备总量大不大等情况综合考虑。
土豪姑娘被忽悠贷款买保时捷,付全款反被索赔2万4,你怎么看?
23岁的土豪姑娘 , 花40多万买辆二手保时捷 , 明明有能力全款支付 , 却被忽悠办理了分期贷款 , 最后想付全款反被要求支付违约金是24000元。这到底是咋回事呢?
绍兴的23岁的土豪姑娘小沈看中了一辆保时捷车,价格是42万 , 本准备一次性全款付清 , 在签合同的时候 ,被销售人员忽悠贷款购买。
销售人员说首付22万,贷款20万分3年,这样可以减轻一点资金压力,并且还保证即使一年后提前还款,也是没有任何违约金、利息费用之类的。并且可以赠送一些车的配置给她。小姑娘就听信了销售人员的话 , 可能是觉得有钱都无所谓吧 ! 结果等贷款的工作人员上门签合同时,却发现有写明违约金,并且高达24000元。
小沈觉得自己被套路了,不是说好没有违约金的吗?小沈觉得如果这样 ,干脆还是一次性付清算了,结果却被一次性付清需要加价1万块钱,因为贷款与全款的价格是不一样的。可现在已经交了5万块钱的定金了,想要反悔不买了定金也不给退。
因为土豪姑娘让他们即将到手的肥肉飞走了,动了他们的利益蛋糕,所以才这样。
本来贷款买他们可以多收到一笔费用,结果快到手的钱突然没了,所以才变着法子想向姑娘索赔。
这个行业是这样,一般你买车即使有能力全款买,他们也会用尽办法说服你去贷款搞分期。
因为贷款分期,他们一般会额外收取保险费,再加上手续费利息等,他们就可以分钱啦。
土豪姑娘买保时捷,假设车子价格按100万来计算,贷款70万手续费算4个点,单手续费都要28000元。所以贷款买这个保时捷,额外支付的保险和手续费等,算下来会比全款贵3万左右。
而土豪姑娘付了全款,他们的利益就少了很多。因为现在汽车价格竞争大单纯卖个车,拿不到很高提成。所以他们就会以各种名义来向姑娘索赔,例如我手续都办好了,跑腿都跑了不少什么的。
我的建议是坚决不赔。这个不合理的,这姑娘可以借媒体和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现在的社会,买车并不是难事,但是像保时捷之类的豪车也不是普通人可以承受得起的。很多人买辆10来万的买菜车都要贷款,但对于绍兴的土豪姑娘小沈来说只是小菜一碟。她在前几天看中了保时捷的MACAN,她本来是准备付全款的。但在销售的忽悠下还是选择了贷款,因为贷款可以送一些选装的配置给她。
小沈在销售的引导下办理了分期付款,但她回家之后左思右想都不舒服,她明明有能力一次性付全款,现在却要莫名其妙的背上一笔车贷。在踌躇了几天之后,她还是决定全款买车。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她已经交了5万元定金,只要再交40万就行了。但她付全款的要求被销售拒绝了,还说提前还款要赔2万4的违约金。
小沈:“这跟她当时跟我说的完全不一样,本来我是准备全款的,但她说贷款可以送一些配置,还说利息很便宜。她说你明年出国上学的时候把这个车卖掉就可以了,贷款公司也不会扣你手续费。反正就是我明年提前结清尾款,她不会收取违约金。但是在签正式合同时,我却发现上面写了提前还款的违约金是2万4,那这个车肯定不能买呀,但是定金他们又不退,销售说话不算话。”
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小沈没有签正式的购车合同,但她也没有坚持退定金,只是要求把分期购车改成全款购车。这个要求并不过分,但销售却不同意,销售说要全款购车就不是这个价格了,必须在总价上加1万。看到销售这种态度,小沈这才发现自己被套路了。为了维权,小沈选择向媒体求助。
请问,员工与厂方签了合同,员工离职,厂方以没干满半年为由,扣员工一千多,合理吗?
绝对不合理,公司没有任何不合理不合法的理由去扣除员工的工资
员工不管是在试用期还是正式期,只要按照公司规定时间内提前提出离职申请,[一般公司都是试用期提前三天提出离职,正式工做后是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公司不得以这种未工作半年为由扣除员工工资,是可以提出劳动仲裁的
所以先跟公司HR和部门主管再确定一下扣除工资的原因,不能接受这种违规操作
【以事实为依据,用法律说话。关注『涵语荟萃』,为您解答职场问题。】
员工离职,厂方以员工未干满半年为由扣员工工资一千多,合不合理得看情形分析。
从问题表面来看,貌似很不合理,但厂方为什么要以未干满半年为由来扣工资呢?双方是否约定了服务期?是否签订的是项目劳动合同(即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否刚完成培训就要离职?是否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厂方?以上情形之一,给厂方带来损失的,厂方扣除违约金或责令赔偿都是合法的。
1、项目合同中途离职
订立项目合同一般是用人单位用于项目管理,以项目完成时间为合同周期,如果用人单位聘请劳动者作为项目的管理者,而劳动者在项目运行期间离职,那就是违反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中途换将也会造成严重损失。因此,用人单位可依法扣除劳动者违约金。
2、培训服务期内离职
也就是说厂方为提升劳动者的劳动技能,提供费用为劳动者进行专业培训,并约定培训后在厂方服务的期限,员工在约定服务期限内离职,厂方可按约定扣除违约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2万合同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22万合同纠纷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