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司岗位合同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公司岗位合同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单位不依法按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职工应该如何维权?
我2018一2019年先后两次通过法律的手段依法请求行政机关履职的方式拿到公司欠缴社会保险20余万。
第一次是公司未依法按我的工资总额作为缴纳我应缴社会保险基数的追缴。
第二次是公司未依法支付我的加班工资、年假工资、奖金得到法院支持,判决书生效后工资部分作为缴纳我应缴社会保险基数的追缴。
我依法采取了以下措施,供大家参考!
一、以EMS邮寄方式向具有社保保险征缴行政职能的区县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寄送追缴社会保险投诉信,投诉信包括投诉信、被投诉人基本信息,投诉请求,事实及理由,请求追缴机构名称,投诉人鉴字按指纹,日期,附件(含身份,工资等信息)。
特别提醒一式两份,盖骑缝章手印,保留一份,保存好邮寄单及留存的投诉信。
二、视情况采取下一步措施,如果征缴机构无回应,一个月左右再向征缴机构发一封催告函,请求依法追缴。如果征缴机构回应,还是请他依法征缴,对方给你打感情牌忽悠你,你要忽视。
三、视情况采取下一步措施,如果征缴机构仍无回应,五十天左右最后向征缴机构发一封催告函,提醒60天履行行政监督职责期限。即使征缴机构回函,回函内容体现依法稽查,也要发函催告提醒。
四、超过60天征缴机构仍未稽查或未完成追缴,果断向征缴机构所在地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举证倒置,举证责任主要在行政机关。
五、视情况采取下一步措施,如果征缴机构函告确认应违法事实计算出应追缴金额拿出限缴期限,可以撤诉。也可在完成追缴后再撤诉。
谢邀。
首先,如果不愿意继续在该单位工作的,可以以单位违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其次,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最后,向社保机构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其实按照《劳动法》规定,给职工和用人单位必须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的费用按照法律规定,要有职工和用人单位承担。
但是,用人单位承担了给职工办理参保登记的义务,同时拥有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社保费用的权力。
如果用人单位就是不给职工缴纳社保,这是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不过劳动者还是要收集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在这个单位工作并发工资的情况。尤其是一些劳务派遣用工的劳动者,不搞清楚劳务派遣单位,可能维权会非常麻烦。
法律既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职工缴纳社保,用人单位不遵守的话,肯定不会一点惩罚措施没有。
首先,保险费强制缴纳。劳动监察或者社保征收部门,可以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履行,劳动监察部门可以下达行政处理指令书,然后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社保部门可以调查企业银行账户,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钱,社保部门可以申请法院扣押、查封、拍卖,相当于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资产。
第二,缴纳滞纳金。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欠缴社会保险费之日起加征5/10000的滞纳金,相应的利率相当于每年18.25%。
而且如果用人单位超过期限仍然不缴纳,有关行政部门可以处于欠缴社会保险费的1~3倍罚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司岗位合同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司岗位合同纠纷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