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同纠纷涉及诈骗罪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合同纠纷涉及诈骗罪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区分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
最近一直有人问我,诈骗罪与民事欺诈的区别是什么?合同诈骗罪与民事合同纠纷的区别又是什么?律师你能不能给我一个准确的标准?
坦白说,法律并没有给出一个精准的区分标准。
我们知道,诈骗罪与民事欺诈、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之间的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但是从辩方的角度,如何去证明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这里有人会说,刑事案件的举证责任在控方,辩方不需要证明行为人无罪,只要检察院证明不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行为人就是无罪的。
但又有几个案子,控方是完全举不出证据来证明行为人有非法占有目的?所以,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案件的指控与辩护,最终还是演变成了“看谁的举证、质证更有说服力”。如果辩方仅仅是以程序上的举证责任、证明标准来进行对抗,通常无法动摇控方的证据体系。
总结一句话:诈骗罪与民事欺诈、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之间的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法律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作为认定标准。实务中,我们往往是通过全案的事实与证据,综合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来“对抗”控方作出的不利认定。
根据王作富教授的观点,合同诈骗行为与合同欺诈行为之间之间的相同点在于:
第一,行为人主观方面都具有欺骗对方,使对方的认识陷于错误,从而违背其真实意思与之签订履行合同的故意;双方都有从对方获取不当利益的意图。从这一点看,合同诈骗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完全包容了合同欺诈行为的主观方面,但显然前者的内涵又要比后者的内涵丰富。第二,行为人客观上都具有欺骗对方的行为。其行为方式也无多大区别,都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是利用对方错误等作为或不作为。
民事纠纷,发现合同诈骗法院该怎么处理?
一般来讲,民事纠纷中发现刑事案件,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以下以两个案例:
案例1: 魏某涉嫌诈骗案
魏某分别从王某处两次借款人民币共计22万元,借款理由是自有公司的生产经营,借款期限期限一个月。到期后魏某未能如期还款,便再次与王某约定每月付给王某利息4500元,如此重复操作至2014年5月共计支付了6万余元。后魏某为了还款,将自己占有的一辆黑色奥迪车行车本和车钥匙交给王某顶账,未办理抵押登记。王某偶然发现该车系魏某从北京某汽车租赁公司租赁的车,车主为马某。遂诉至法院要求魏某还款。法院审理案件中发现魏某涉嫌诈骗,遂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2、李某非吸案
刘某从李某处借款10万元,逾期不归还造成纠纷。李某将刘某告上法庭。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李某作为原告的类似案子,本院已经审理10件,已立案待审理的六件。经审查,原告刘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法院将同类案件一并中止审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两种情形吧 ,如果是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民事诉讼案件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应当中止审理,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但是如果你想以合同诈骗为由报案,这就需要仔细收集证据,通常公安机关对此都很谨慎,避免将民事纠纷、经济纠纷上升为刑事案件,通常会告诉你不予立案,建议你走民事诉讼。
如果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民事案件涉及合同诈骗,即涉及了刑事犯罪,无论是原告涉嫌刑事犯罪,还是被告涉嫌刑事犯罪,现在法院的一般的处理方式,是驳回原告的起诉。
法院会将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如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合同诈骗犯罪,原告可再行主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同纠纷涉及诈骗罪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同纠纷涉及诈骗罪吗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