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无效情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无效情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买期房签订的《认购协议书》有法律效应吗?开发商因五证不全按期未交房,怎样维权?
只要开发商具备了预销售条件,并且签定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认购协议书,就有法律效率。购房者违约将被没收定金,开发商违约将处以定金双倍赔偿。
但是根据担保法和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定金的比例不得超过总房款的20%,否则多出部分是可以要回的,当然也有其他合理合法的手段要回定金,不在这里讨论。
如果开发商因非不可抗力引起的不能按期交房,是可以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选择退房或者不退房要求甲方赔偿相关损失的,每个合同的约定不一样,需要具体看合同。
感谢邀请!
1、在未签署蓝皮合同之前,之前的认购协议都具有法律效应,前提是必须加盖开发公司公章。
2、延期交房按蓝皮合同违约赔付标准赔付,一切以蓝皮合同交房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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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预售证,开发商是没有权利卖房的!如果双方在没有预售证的情况下,进行了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任何合同或协议,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现在又没有按照购房协议交房,请依据购房协议中双方约定的条款进行处理!
关于开发商(预售)销售新建商品房的相关新规定:没有取得相关售房权限,不得以向购房者收取任何形式的购房款,包含:订金/定金。
若是开发商未取得相关的售房资格,如:《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不得与购房者签定任何形式的售房协议,就算已经签定了相关的买卖协议也是属于违规操作,购房者大可可以向当地房管部门投诉。
仅需向当地房管部门反映情况即可!经相关部门的核实后,开发商退房、退款,并处以一定金额的处罚。
其他的维权方式,例如:拉横幅、闹售楼部,都是大多数都是无意义的浪费时间,最终的结果都是退房。退款。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定额认购协议上有具体日期,所签署的协议上日期在开发商获取商品房预售/销售资格之前的,可以以开发商违规操作的形式,举报开发商。
所签署的协议上日期在开发商获取商品房预售/销售资格之后,协议有效,继续执行。
购买小产权房被认定无效后,会被如何处理?
即便无效,你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过去計划生育不让你生二胎,那么生了二胎,甚至是三胎的人就不受保护了吗?在法律没有明文界定小权房违法,买卖不受保护的明文规定下!,就依然不用担心被拆,被占的恐惧!只有法律明文有规定,才可以另行考虑!小产权房是集体土地的产物,是过去国家政策中遗留的问题,只能漠视它的存在!是社会治理的一大难题!我要是有钱,我都买!
1.合同无效,参照合同法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对于双方来讲都具有一定的过错,因此对方应返还你购房款、你退还房屋(可能在居住期间会按同地段同类型计付租金)。
随着房价的飞速增长,大多数人买不起商品房,就把目光放在小产权上,毕竟便宜一半还多的房子很吸引人,但是小产权房的缺点也很明显。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效力问题:
(1)本集体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小产权房一般认定合同有效。
(2)本集体与他集体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小产权房一般认定合同无效。
(3)集体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买卖小产权房一般认定合同无效。例外情形:城镇居民在签订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后取得了该集体组织户口并经相关部门批准,该房屋买卖合同一般认定有效。
上海地区对小产权房纠纷特别规定:
(1)对于发生在本乡镇范围内的农村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为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镇以外的人员,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的批准,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镇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做无效处理;
(4)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镇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现实际履行完毕,且购房人已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对合同的效力暂不表态,承认购房人对房屋的现状以及继续占有,居住使用该房屋的权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无效情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无效情形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