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商品房合同纠纷问题与对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商品房合同纠纷问题与对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处理商品房质量纠纷?
作为房屋的出卖人, 首先应当保证房屋的质量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以及合同的相关约定。 如果房屋出现质量问题, 并且已经严重影响到正常的居住使用, 作为买受人一方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并要求赔偿损失的。
如果房屋的质量问题不是十分严重, 在交付使用的过程当中,如果房屋在保修期内, 出卖人应当承担修缮房屋的义务和责任。 如果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的期限内拖延修复,买受人可以先自行修复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买受人 为此所垫付的费用可以在事后找出卖人进行追偿。
1.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注意过程中留存质量问题证据。
2.申请重新核验房屋质量,申请鉴定,为后期索赔打基础。
3.及时提起诉讼,避免损失扩大。
参考法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12条,因房屋主体质量问题不能交付的,可以解除合同赔偿损失。13条,因房屋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的,可以解除合同赔偿损失,或者修复并承担损失。
相关案例:2017津民终135号 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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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购置商品房,如果出现墙面、地面、墙顶不同程度的裂逢或者其他有关问题,经有关部门检验,如果确属工程质量问题且影响居住的,可以要求退房;如果仅是一般的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免费维修。开发商维修后的赔偿问题,要根据合同的约定。消费者可以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也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如误工费、房租费及维修造成生活不便及其他损失。如果不在保修期,可要求物业公司进行修理,但是自己要负担相应的费用。
买的时候看的沙盘,签了合同,和现房不一致怎么维权?
找证据很关键,比如当时的宣传画册,图片。
这个肯定不少于一家是这样,你要联系相关的业主,要建群,共同维权比个人要影响大。
委托律师去 办,这样才专业,如果怕觉得不值,就个人去申请仲裁。
小菜认为,这是一个充满争议的问题。
买的时候看的沙盘,并基于这种认识,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后期交房后,发现房屋跟沙盘不一致,究竟哪些地方不一致?不一致到什么程度?如何证明存在不一致?这些都是问题,充满争议和不确定性。像这类情况如何处理?小菜分享下对这些问题的法律意见,供参考。
小菜从三个方面为你解析:
01、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看,开发商在售楼时设置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沙盘、售楼书,视为合同订立的要约邀请。
如果开发商就商品房规划许可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你决定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愿意接受商品房买卖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视为要约。开发商违反此项规定的,视为违约行为。
02、如何解读法律规定
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一般意义上的沙盘、售楼书之类的,仅视为邀约邀请,不具有要约的法律效力,也就不产生违约的法律后果。
售楼部沙盘就商品房规划许可范围内的房屋及其设施做了明确说明和承诺,这个说明和承诺是具体而确定的,并对你是否决定购买和是否认可销售价格产生重大影响,则视为要约,对开发商具有合同约束力。
房屋也是属于商品,出现问题主要的依据还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当地的房地局进行了备案的。你的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具体的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进行分析。例如:开发商在宣传上是否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消费欺诈?《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面有该房屋的平面图,是否和现房不一致?等等一系列问题.....
我的几点建议:1.根据具体的情况找行业内人士或者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2.找到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证据后,可以到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进行维权。
3.找到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证据后,可以到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维权。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沙盘介绍与合同内容不一致这类情况时有发生,购房者要有足够的保存证据的意识,当售楼人员介绍时,需要录音,或者要求写进合同备注,如果发现与介绍的实际不符,可向房管局进行投诉,项目销售涉嫌违规虚假宣传。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广大网友,请问商品房延期交房,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房延期了9个月怎么解决?
首先应当确定的是,开发商逾期交房肯定是构成违约的。既然构成违约,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会有约定一般是一天万分之2-4的违约金。有约定的,当然从其约定,如果合同未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则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来确定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满足条件的还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关于违约金金额的确定,根据规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而当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购房者维权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总的来说延期交房就要先开发商拿赔偿违约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商品房合同纠纷问题与对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商品房合同纠纷问题与对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