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同纠纷第三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合同纠纷第三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同内的工程项目,被甲方以其他理由转包给第三方施工,该如何维权及跟甲方交涉?
关键是合同怎么签的,是否缴纳相关履约保证金情况,才能说下一步,如果没有履约保证金及合同里面没有甲方必须给你提供多少工程量,或者是写的工程量以实际收方为准这类,甲方就可以随意缩减你的工程量及工程单项
这种情况主要看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如何让约定的?一般情况下,双方就某些事项达成一致的意见,需要按照合同履行。如果就合同内容,在实践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但是,如果到法院起诉,就自己的诉讼请求,一定要有相应的证据来支持。具体的还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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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主要看合同,如果合同中明确这项工程是你们施工,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又将这一块另包给他人施工,这属于违约行为。如果较真可以上法庭(工程合同纠纷),要求甲方赔偿为此项工程进行前期准备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这应该是没问题的。但是如果合同中约定含糊,这事就不好办了。再有就是你们肯定还有其余的工程要干,与甲方闹僵也不是好事,尽量让对方在别的方面再补一点(其他工作量),或者下一项工程多拿一些,也是一种处理办法。仅供参考。
合同签名是本人签的但手印不是本人的,请问有效吗?
“签字”“画手印”只要具有其一,都体现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即合同则具有法律效力。 但这两者不一致的情况,按照你自己对于这份合同的合意有两种情形:
1、是当事人达成了合意即签了字,后对方当事人认为确认不全面要求按手印,而相对人本人不在场或在场情况下没有当回让他人代按了,这样情形属实有效;
2、涉嫌合同造假,当事人达成合意时,没有完全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而受到某种外因的诱导而不得以签了字,后当事人有后悔心态不愿再按手印了,而是别人假冒按手印,这存在了造假与欺诈行为,当事人不认可了,这样合同行为不能视为有效合同。
一些企业单位与员工签合同,内容无乙方的权利,合同有效吗?
合同必须是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一种文书。所以,只有一方的权利义务而没有另一方的权利和义务,从形式上就不符合文书的规矩,所以说这种合同是法律效果的,不受法律保护,故属无效合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同纠纷第三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同纠纷第三人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