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同纠纷过失责任赔偿标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合同纠纷过失责任赔偿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为什么?
谢邀。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由于劳动者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由劳动者赔偿或由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确定。
谢邀回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必须经双方一致同意的倩况下同意签字盖章才能生效。劳动者小张与原单位签订的是合法有效合同;因为父亲车货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交给原单位5万元违约金。
之后又与另外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然后经人民法院认定属于无效合同。那么无效合同是根据《劳动法》之规定: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威的手段让对方在违背个人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合同,小张这个新单位欺骗他不懂法而为之。
劳动者小张还可以选择在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如果不满意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赔偿诉讼请求。
一、案例分析:
1.案例:小张是一家科技公司的技术研发人员,掌握着过硬的技术本领。小张的爸爸在老家突遭车祸,生命垂危,急需几十万高额医疗费用。其家乡的一家公司知道小张爸爸情况后主动找到小张,承诺不管花多少钱都预支给小张,只要小张和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与该公司签订合同,来该公司上班。为了救活爸爸小张违心与这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事后经人民法院确认小张与这家公司的劳动合同无效,可是小张的工作也没有了,并且其还因为与原公司的解除合同,支付了5万元违约金。
2.问题:
小张可以要求赔偿吗?
3.分析:
我们可以看到小张与其家乡的公司签订合同,完全是迫于无奈,为了救活爸爸而违心签订的,其行为是违背小张的真实意思的,这家公司的行为实际上就是趁人之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小张与该家公司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劳动合同,法院依法确认了此劳动合同无效,小张与这家公司的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之后,小张是否能够要求损害赔偿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头条的规定,因该公司乘人之危的行为造成了小张与原公司解约,且支付5万元违约金的损害,该公司具有过错,应当承担对小张的赔偿责任。
二、总结一下:
劳动合同也是合同,签订劳动合同也必须依法遵循合同诚信原则,不能欺诈、胁迫、趁人之危。否则造成合同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依法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首先要弄清楚导致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原因,第一,如果因为劳动者的自身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劳动者除获得已付出劳动的劳动报酬外,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支持给予劳动者经济赔偿,反而因为劳动者的原因使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要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如果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根据最高院对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因劳动合同无效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要参照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解除或者无效的经济补偿标准对劳动者进行赔偿。所以劳动合同无效时劳动者能不能提出经济补偿,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出现劳动合同中明显存在不合法的内容或者执行合同过程中用人单位明显违背合同而要求劳动者劳动等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劳动者才可以依法申请经济补偿。
新员工没有做错事,被解雇有赔偿吗?
不一定有补偿,看情况。
试用期辞退条件是被证明不胜任岗位、违法犯罪、简历资料造假的,才能辞退。
比如:
试用期内没有完成销售业绩;
试用期内未掌握工作所需技能,考试就可证明;
试用期内不服从管理,多次违纪,要有违纪证明;
试用期内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具体数额看公司自己的规定,一般都是万元以上吧;
身体问题不胜任的;
新员工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刑事拘留的;
学历造假、瞒报身体健康异常的。
这个问题要分两层来看,一新员工是否过了试用期。如果新员工过了试用期,也没有明显的过失,企业解雇是要赔偿的。根据劳动法,如果员工工作没有满半年,企业要赔付半个月的补偿。我们现在重点说说没过试用期,企业解雇是否要赔偿?
好多人认为,员工在试用期的时候企业可以随意解雇员工,这其实是一个错误的观点。在试用期内解雇员工,企业要拿出该员工不能胜任的证据。比如绩效考核不合格、该员工违反企业劳动纪律、该员工给企业造成了损失等等证据,这样才能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用赔偿。如果企业拿不出任何证据,就随意辞退员工,那么也是要支付赔偿金的。
新员工在进入企业的时候,一定要有明确的定位,清晰的目标,尽快的体现出自己的价值,这样才能在企业里生存下去。在遇到不公正的待遇的时候,也要拿起劳动法来保护自己。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3、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4、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
看是否签了合同,比如在试用期,没有签合同,如果达不到公司的要求,公司有权解雇的,不是说做不做事,是能不能胜任岗位的问题。
要是试用期一过,签了合同,无论转没转正,在没有违反公司条令条例情况下,解雇是必须有赔偿的。
首先,单位解雇员工给的是经济补偿而不是赔偿,其次,是否给与经济补偿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一、什么是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解职金”。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经济补偿办法》)等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二、什么情况下单位解雇员工需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以上就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所有情形,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欢迎在下方留言,我将第一时间解答您的疑惑。
这要看单位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以下情形属于合法解雇:
作为新员工如果你在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跟你有没有做错事没有关系,人家可以合法解雇你;
你有没有做错事,还要看公司的规章制度,不是你自己觉得你没有做错事,就没有做错事,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也是会被合法解雇,当然前提是在你入职的时候公司有向你介绍过公司的规章制度,要不然就算你违反了也不能作为合法解雇你的理由;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既然你说了没有做错事,那么这条公司合法解雇你的条理便不合适;
你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就算是要到补偿,你大概也只能要到半个月,而且还要看人家脸色,怎么选择看你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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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同纠纷过失责任赔偿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同纠纷过失责任赔偿标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