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同争议与合同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合同争议与合同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地产开发商违约交楼,打12315管用吗?要注意什么?
打12315肯定有用,但是这种情况建议去住建部门更合理
所有消费者维权,都可以打12315这个没问题。但是如果直接区主管部门或者市长热线,效率会更高。
1、维权应该建立在合理合法的大前提下,不可盲目聚众或者搞破坏活动。
2、注意收集相关证据资料
3、成立业主维权组织,建立公约、选出代表,进行有效对话。
4、提出诉求,通过主管部门协商,追求最好结果。
不管用
房地产从业8年的人告诉你
在开发商通常都会在面临违约之前都让你签一份同意延期交付的文件
要是这个文件到期了,接下去就是下一个同意延期的文件等着你签
不签的话可能会面临交房合同签不了等一系列(明知违规但是没法告)的情况
开发商出现违约行为时,购房者应首先看购房合同中是否有对上述违约责任的处理约定,如有约定,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处理办法,按法律规定可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要求赔偿,赔偿的标准以直接损失为限,总的一句话按照合同执行就行了,法制社会,相信法律的公平!
你好,主要看开发商是哪方面违约,如果只是交房延期、装修等这些因素,打电话没多大意义,法律也允许开发商违约的,如果是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只要开发商赔付违约金就行。如果是开发商未按照规划许可建设,或者有主体质量问题,这时候必须要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投诉,应该打市民服务热线或者直接联系当地建委。而12315是消费者监督举报电话,当开发商需要赔付违约金却不赔付或者否认事实,这时可以联系12315投诉,但是一般建委对房企的监管更有力。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
和法院达成的调解书,能算协议吗?被告不遵守,原告该怎么办?
和法院达成的调解书,能算协议吗?被告不遵守,原告该怎么办?
调解书可不是一般的协议,甚至不能说是协议。原被告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内容,经过法院调解书的形式确定下来,那便是属于法律文书。对于一般的协议或文书,当事人若想要主张其中的权利,还需要法院的诉讼程序。
而生效的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所以当被告未主动履行调解书的内容时,作为原告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书的强制执行与判决书的强制执行完全一样,所需要准备的材料,所走的程序等等均一模一样。所以,问题的这种情况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即可。
题目应该是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法院出具调解书。因为法院是中立地位,不可能在民事调解过程中以一方主体的地位与你达成调解,调解的对象是原告和被告双方,不能把主体搞错了,以免将责任归结错误。
01
法院主持的调解书并不是调解协议,是具有强制执行效果的法律文书
虽然原告与被告是在法院主持下协商一致,达成了调解的效果。但是法院出具的调解书书看似在双方的调解协议上所形成,内容也差不多,但是调解书本身的制作是法院在履行职权,同时还会依照法定的程序对调解书进行送达。
这样的调解书并不同于当事人双方的调解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假如一方不履行调解书约定的义务,那么另一方有权利请求法院对调解书的内容进行强制执行。
而有的调解是当事人双方私下达成的协议,如果没有经过法院制作调解书,这样的协议实际就是一个合同关系,并没有强制执行的申请权利,所以如果在庭审期间达成了协议,最好请求法院制作调解书,这样效果更好。
02
被告不遵守调解书确定的内容,未履行的原告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书本身是法律文书,有法院的工作展现于上,盖有法院的公章,当被告不认真履行调解书确定的履行义务的时候,作为原告便可以直接持调解书向法院的执行局申请对调解书约定的内容进行强制执行。
这相当于强制判决书一样的效果,所以原告不用着急,而是收集准备一下材料,同时调查了解被告的财产线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自己在调解书中的权利就会受到保护。但是强制执行也得被告有财产可供执行,所以需要重视的就是对方财产线索的收集,有条件的话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对方转移和隐藏财产。
结语
诉讼过程中,调解会一直存在,调解也是法律规定的解决纠纷的主要方式。而要搞清楚的是调解是法院居中调解,调解的主体双方是当事人双方,法院不是主体任何一方,如果说与法院达成调解,那就是有权利要求法院履行义务,所以不要把概念搞混了,这样理解直接导致了法律关系的变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同争议与合同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同争议与合同纠纷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