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同纠纷打给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合同纠纷打给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劳动合同纠纷案件是否需要请律师?为什么?
我是法观天下的作者,作为一名法律人,我从法律的角度来回答你这个问题。
劳务纠纷应当聘请律师介入。首先,法律工作作为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非法律工作人员,对相关的知识的掌握是不专业的。如聘请律师,律师可以系统的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更好的为您解决您遇到的困难。虽然说劳动纠纷的案件,案情比较单一。但是,应在何时提起诉讼?在什么部门提起诉讼?应当赔偿数额是多少?如何组织证据?等方面。当事人是不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的。特别是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减少相应的赔偿,在雇佣劳动者时,会人为的制造一些不利于劳动者赔偿的制度和证据。只有聘请专业的律师,才能够从复杂的案情当中,找到案件的突破口。综上所述,劳动案件聘请律师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我认为打劳动合同官司,没必要找律师,先在这里把自己的情况说明,问问大家有多少胜算,依据什么政策,如果胜算大,完全没有必要请律师,律师的素质良莠不齐,好多律师明知道不会胜诉,也会接官司,到最后申请人输了官司还赔了律师费,不太划算。我本人就是律师,按我的经验来看只要自己手里证据齐全尽可能的多不请律师赢的几率也很大,毕竟现在咱们国家的法律法规都健全偏向于咱们打工者弱势群体的。
最好找律师,劳动争议属于民事纠纷中的特例,诉讼程序,法律适用方面与其他民事纠纷差异很大,而且每个法院精通劳动争议纠纷的法官很少,律师懂劳动争议的比例也很少,如何走程序,如何提出诉讼(仲裁)请求都要求很专业,证据要求也很高,全国各省市的规定做法也不尽相同,因此,建议找专业人士帮助你!
看情况吧。
1.如果你打官司预计赢了也就能拿回万八千的,一般不用找律师。律师收费可能都比这个高,应该律师也不会接这样的案子,除非是新律师拿来练手。
2.劳动争议案件相对程序比较规范,比较固定,当事人自己看看书,学学一般能掌握,自己出庭完全没有问题。
3.法官的判决是由法院来决定的,律师不能左右法官的判决,所以也没有必要请律师。
4.有的律师对这样小案子也没有多少兴趣,即使收了钱,也不见到会全力投入,所以也没有必要请律师。
5.如果这个案子显而易见能赢,更没有必要请律师。
6.如果这个案子显而易见定输,更没有必要请律师。
7.你请的律师那天可能心情不好,把本来能打赢的官司打输了。
唉,编不请律师的理由我都编不下去了...
还是那句常说的话:要看具体情况。做律师的从来不把任何问题绝对化,而一般人往往把问题绝对化。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不请律师:
1、劳动关系清楚。
2、双方争议的问题简单,比如工资欠发,如果是加班费可能就稍复杂了,如果涉及是否泄露商业秘密,肯定就比较复杂了。
3、你能够理解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也能够通过互联网查询相关问题和法律,也能理解那些答案。
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建议聘请律师:
1、对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双方有争议。
2、涉及工伤、职业病等比较复杂情况的。
3、本人文化水平低,无法清晰表述的。
4、本人因各种情况,无法投入时间和精力做仲裁准备、不能参与开庭的。
网友。看你的口气。有劳动纠纷。不想着请律师。就是想着省个钱。如果你干了一年活。年底没有拿到工钱。你可以向当地政府或者人力资源局申诉。政府领导会督促单位或公司尽快的给你发工资的。
合同价款纠纷应怎样处理?
肯定是走司法诉讼啊,难道还想着私下去协商吗?如果真的能协商搞定还会出现纠纷吗?找零零诉,给你垫资打官司,胜诉并执行回款才收费,败诉或无法执行回款不收取任何费用。零零诉全权代理,让当事人不用跑断腿,在家等结果。
合同生效后,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有争议时该如何处理?你怎么看?
法律依据:经济合同纠纷,一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准绳裁处。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价格,发生争议处理的,按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按照《合同法》这三条规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与《合同法》的规定不一致,依照当事人的约定确定合同内容。如果当事人就某些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依照《合同法》的第六十一条规定补充。第六十一条还不能完善的,按照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规定最后适用,这是合同约定不完善时,保护合同双方利益的最后一道防线。
如果按照《合同法》规定,双方还不能解决问题,导致合同约定的日期届满,一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是严重违背合同承诺的行为,会给合同对方带来损失,必须要承担其应得的法律后果,包括:
(一)合同对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拒绝履行合同的一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三)守约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同纠纷打给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同纠纷打给谁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