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同纠纷与权属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合同纠纷与权属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万科买房合同产权70年,实际办理房产证就剩50年属于合同欺诈吗?
商品房住宅类属于70年产权,商业用地写字楼类属于40年产权,教育用地50年,工业用地类40年产权。产权时间是怎么算的?是从开发商拿地时间开始算的,可不是你拿到房产证或者交房日开始算的!
你这问题有3种情况
1-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本来是商业类型,为了吸引客户,口头承诺70年,产权,像这种情况,应该组织一批业主去告!
2-一个大楼盘建房时候,会一期一期的盖,可能你买了四期或者五六期了,时间就会推移的。所以你看看资质或者有人拿到房产了,看看属于住宅还是商用,住宅的话就是说建的晚了而已!
3-开发商一旦审批建楼,会递交资料,一般来说5年内必须建成,至于建多少栋楼,开发商自己说了算,最少一栋为单位!所以时间推移就会有的早有的晚!像这情况,万科应该是建的晚了,因为好多开发商关系大,提前多少年就拿了地皮,坐等升值才建,所以拿到手,产权剩不多了!
具体看房本,是什么性质的!
出现这种问题有两种可能性:
1.房屋70年产权,是从开发商拿地那天起开始算,并不是从你交房那天开始算的。就剩50年可能你买的是最后一期的房子,开发商前面已经盖了好几期了!
2.开发商拿地的时候,可能就是50年产权,忽悠客户说是70年产权,不过像这种情况的话,出现可能性比较小,毕竟万科也是品牌开发商
是你签的买卖合同上写的住宅(70年),而办下产权是办公吗(50年)?如果是这样,开发商违约,你可以要求其退房并赔偿损失。如果合同是住宅(70年),办理产权也是住宅(70年),只不过办理产权时只剩下50年了,这种情况开发商不违约。因为土地使用期限是从开发商拿地开始算起的,而不是我们买房开始算的,在你签买卖合同时,开发商的案场摆有五证三书,其中就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这上面就注明土地使用期限,可能你没注意看而已。
已经完成的买卖合同存在欺诈行为,受害者能以合同欺诈罪起诉中介吗?
你说的合同欺诈罪,在我国是没有相关罪名的。但是你所指的应该是合同诈骗罪,本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中,使用欺骗,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欺骗的手段主要有以下五种形式:
1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是其它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款、货物、预付款等后逃逸的
5 其它方法骗取财物的
一般这个罪名的立案标准是2万元起
而且本罪并不是自诉案件,自己是不能去法院起诉对方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只有通过报案,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起诉的途径才可以。。
法海一粟认为,即便买卖合同存在欺诈,受害人也不能以合同欺诈罪起诉中介。
1、关于合同欺诈罪。这个罪名在刑法中是不存在的。刑法中有合同诈骗罪的规定,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中,使用欺骗,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从题目中推断,本案中或许存在欺诈,但是不会存在合同诈骗。
2、即便构成合同诈骗,受害人也不能以该罪名起诉。因为,合同诈骗罪是刑事犯罪行为,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由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再由法院审判后定罪量刑。这不是一个自诉案件,因此,受害人无权提起自诉。如果构成合同诈骗犯罪的,受害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
3、题主所说的欺诈应当属于民事欺诈。根据民法总则 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法海一粟认为,如果题主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欺诈行为并且撤销权没有消灭的,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借条和欠条在司法实践领域有着不同的含义: 一、借条证明借贷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 二、借条肯定存在借款关系,而欠条则不一定存在借款关系(即现金流转关系)。 三、借条形成所依据的是双方的借款事实。欠条所依据的事实则多种多样,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经济纠纷所产生的欠款,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欠款,因犯罪行为面产生的欠款等等。 四、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同:仅仅依一张欠条提起诉讼的,很难得到合议庭的支持,还需要向法庭说明欠款形成原因及提供相关的证据(如经济纠纷的应当提供合同)。而借条在一般情况下无需证明其形成原因,仅需向合议庭说明借款的时间即可。 五、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不同:没有明确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同纠纷与权属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同纠纷与权属纠纷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