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同纠纷审理困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合同纠纷审理困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同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已开庭一次未判决,如今已过半年法院未结案,作为受害人该怎么办?
谢邀,审理期限,是指法院从立案受理民事案件到作出判决并送达双方当事人,将案件了结的时间限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要在下列期限内审结。
一、一审普通程序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要在下列期限内审结。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一审简易程序案件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二审对判决的上诉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你的案件有些拖延,看是否有找不到被告而公告送达、因为案件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等情形(如有,需要扣除相应时间),否则你可以向法院或上级法院监察部门投诉承办法官。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官司已经一年了,我是被告,法院迟迟不判决,我该怎么办?
如果发生了这种情况,很可能是案件的证据对原告不利,而且被告的证据也不能充分证明自己没有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很可能一时无法下判决,也许是在寻找证据,也可能是有其他的影响案件判决的原因。你作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去交涉,要求他们抓紧时间判决,给你一个明确的结论。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案件一审六个月和二审三个月的审限。但很多情况下法院没有办法在规定的审限内审结案件,有的时候是客观原因,有的时候是主观原因。
你可以直接联系案件的主办法官,了解案件未能正常审结的原因。如果是客观原因,建议给予办案机关更多的理解和支持。我国司法体系也在持续地改进过程中,案件多人员少,业务以外的其他事情也很多,很多法院的法官几乎天天加班,超负荷工作已是常态。而且有的案件情况特殊,事实不清或争议很大,短时间难以做出裁判,当事人对此应当予以理解。但如果不是客观原因,而是法官的主管原因,特别是法官没有任何合法理由没有任何底线地故意拖延,你可以向庭长、主管院长或法院监察机构反映情况。
另外一个角度讲,民事案件中一般是原告作为权利主张者,更希望法院早日做出裁判,被告方对此并不关注,如果法院拖延裁判对你的实体权利并没有实质性的伤害,你大可以耐心的等待,让原告方去催促法官。
我能猜出来。你这个肯定是一审这个应该打他上面的法院问一问,或者去到人大那面问一问,这个案件对你来讲非常有利,不管判原告和被告,判决书都属于违法程序,要是对你不重要情况下,你也不要管。
法院对于案件的审理期限是有法律规定的。
正常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一个法官审理的案件)为三个月审结,普通程序的案件(法官或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为六个月期限内审结,从立案之日起起算。
当然由于案情复杂,法官比较等情形,可以申请延期,如果案件审理中涉及到鉴定,调解等情况,该期间在审限中可以扣除。
对于目前案件已经快一年了,你可以电话去承办法官那里催催或者问下具体情况。
以上为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同纠纷审理困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同纠纷审理困难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