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奖学金合同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奖学金合同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沈阳23岁学生称因奖学金被同学打伤住院,警方与校方介入调查, 你怎么看?
【不止是被打伤,还有刀伤: 左腿被水果刀划成二级轻伤。根据人民日报,沈阳市公安局今天晚上7点发布消息,正在抓捕犯罪嫌疑人。】
【另外,不建议各位去网上搜王同学受伤的照片啊。一定不要去搜啊!】
89天到现在,从躺在手术台上插着*管,在床上大小便失禁,……国庆阅兵我都在重症监护室里看的,每一天都活在恐惧和愤怒中,没有人能感同身受,从一个马拉松选手成长到一个瘸子,没有任何一个人给我一个说法。
▲ 引自受害人王某宇同学【具体的原文内容见本文最后】
根据这位同学王某宇(沈阳大学研二硕士)的自述,他被伤害的起因和过程如下:
我在两名同学的带领下来到学生会办公室,屋内有一个陌生男子等我,三人将门反锁,对我进行了辱骂和殴打,其中两人抱住我,一人拿出水果刀刺向我眉骨,在我转身挣扎逃跑去开锁的时候,在我大腿划了一刀。其中眉骨被划伤约4cm,缝了6针,大腿肌腱断裂,在手术室里抢救伤口11cm缝了三层,经相关部门鉴定,眉骨为轻微伤,大腿为轻伤级。
【具体的原文内容见本文最后】
接下来,王某宇同学提到了2点:
不得不说,这个“指控”是非常严重的了。
但是这只是王同学目前自己的说法,具体什么情况,还需要等待相关部门的正式情况说明才行。
在网上看到了这则报道,沈阳大学一名研二的在读研究生发帖称,自己因为评定奖学金的问题,被两名同学带到学生会办公室,被屋内的陌生男子以及这两名同学殴打并刺伤,构成大腿二级轻伤、眉骨轻微伤。发帖同学质疑,此事报案后当地派出所有包庇犯罪嫌疑人的情形,目前沈阳市公安局表示已基本查清事实,正在抓捕犯罪嫌疑人。
看到网帖的举报内容,挖挖机确实被吓了一大跳。评什么奖学金啊?居然到了动刀子伤人的地步了?发帖者反应的被刺伤情况,最起码也是治安案件,派出所怎么能够不立案呢?疑点太多,现在一探究竟,都是作凭想象,还是坐等公安机关的官宣吧。
从大学生家长的角度,这里提示几点:
(1)与人为善,和睦相处。
大学生活是群体生活。这样一个群体里的同学,来自四面八方,每个人的个性、生活习惯不一样,对待同一事物的认知、处理方式也各不相同。大家学习、生活在一起,应当本着与人为善、与友为伴的理念生活,收敛个性,崇尚共性,在意见有分歧的时候,尽量使用客观公平理性的语气、方式和方法去解决问题。彼此之间有误解的时候,尽可能在辅导员或者同学们的调解之下,话明气散,话完事了。
(2)站住立场,有礼有节。
同学之间,发生不可避免的争执的时候,尽量礼让在先,不意气用事,不主动出手,要在保护好自己人生安全的基础之上,站稳法律立场、正义立场,运用纪律、法律等规则手段,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学生血气方刚,往往一受到委屈,就要爆发,忍无可忍。这其实是最错误的,真正厉害的人那些沉重住气的人。即使要反击对方,也要依法会规、有礼有节,始终站稳道德、纪律和法律的立场。
(3)审时度势,确保安全。
从发帖同学的自述中,他被两个同学叫到了学生会办公室里去,被刺伤。按理,如果大家之间的矛盾已经不可调和,在没有老师主持调解的情况下,自己为什么要跟着有矛盾的其他两个同学前往学生会办公室呢?这不摆明可能会有危险吗?在自己不明情况之下,孤身与有重大矛盾的其他两人一起前往学生会,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的行为。
(4)依法维权,公力救济。
就像沈阳大学这位发帖同学一样,当伤害已经不可避免的时候,就只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帖文中描述的包庇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不是没有可能,那么在遭遇这样的情况时,正确的找开方式是什么呢?首要的当然是保护好自己,在此基础上主动寻求司法救济,如果正规的渠道都已经全部用上了,依然不能解决问题,而冤屈仍然存在,通过公众媒体适时发生,获得舆论的支持,迫使问题朝着公正的方向去解决,才是正确的法子。所以,发帖的同学维护权益的方式值得点赞。
总之,大学生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又是有知识的群体。与同学、与他人和睦相处,这是最起码的要求。当自己的人身权益受侵害时,借助舆论力量,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才是正确之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奖学金合同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奖学金合同纠纷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