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电影拍摄合同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电影拍摄合同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伪造合同书有什么后果,会承担哪些责任?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合同,采取欺诈行为,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要看当事人伪造了什么?以及伪造后干了什么?伪造合同仅仅是外在形式,伪造的行为涉及两个实质内容,一是伪造公章,在合同上加盖了伪造的公章。这就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而后将伪造的合同用于诈骗,又涉嫌诈骗罪,数罪并罚。二是伪造签名,不构成犯罪,但是,将伪造的签字用于诈骗,就涉嫌诈骗罪。
合同与招标文件有矛盾,应当怎样处理?
招标文件中很多东西就应该是合同里的内容,这部分内容如果不一致那合同是不能签的(除非有正式的修改招标内容的文件)。因为招标书是法律上已生效的文件,不是随便就可以变更的。投标成功但合同与投标时的一些内容不一致,我认为法律上和事实上都说不通,只能理解为招标是一码事,合同是另一码事。
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条件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以合同中约定的条款为准。
按照招投标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来确定各自权利义务。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根据《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的合同不得实质性改变招标文件的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五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法律的规定是很明确的:合同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法律之所以做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公开招投标项下的合同并不是仅仅是招标人与中标人之间的关系,它还可能关系到第三方,如果中标之后双方能协商实质性的改变那还招什么标?第三方有权提出质疑
招标(文件)的作用是确定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最后做什么,做多少都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法律依据。有时候,特别是项目数额较大时,招标单位(采购方)委托招标公司招标时,为了少交一部分招标拥金,招标单位不把所有的采购明细都列入招标文件中,这样标的总额就能降低不少,交付的招标拥金就能下降一些,这种情况时常出现,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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