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劳务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工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劳务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工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给中建二局干活但是签的劳动合同是劳务公司的工伤以后该怎么办?
一,关于双方关系问题
根据描述,你这个应该是建筑工程项目上的劳务分包,你是劳务公司的员工,同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你作为劳务公司的员工,劳务公司承包中建二局的劳务,这个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在工地上发生事故伤害也是很正常的,通过劳务公司来申报,并要工伤部门来认定。
二,关于工伤处理问题
经工伤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就应当享受工伤待遇,这个主要由劳务公司来负责办理,并承担工伤责任,严格上来说与中建二局关系不大,因为你同劳务公司是建立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务公司与中建二局是劳务分包合同关系,不能因为说给二局干活就要由中建二局来负责,除非劳务公司同中建二局另有约定。
三、提示
此外,由于现实中很多建筑工地上的用工都是口头约定,劳动关系不明,经常出现用工纠纷,特别是出现工伤赔偿的时候硬是扯皮推诿搪塞等情况,使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作为劳动者,特别是建筑工地上的务工者,在务工的同时,要增强法律意识,防范劳动风险。
但上述描述中,因为你与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客观上表明这个劳务公司还是管理比较正规的,不用过于担心。如果劳务公司不理不管,劳动者可以直接根据劳动合同和事故情况向当地工伤部门申请认定,由工伤保险部门来核实认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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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先到用工地的人社分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时会先核实你的劳动关系的。如果不认定为工伤的,要了解不予认定的原因,是劳动关系问题,还是受伤原因的问题,后续可以到法院寻求帮助。如果认定为工伤了,后面还要申请停工留薪期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就是待遇支付的处理了。
劳务公司的人,一切找劳务公司就是了,至于劳务公司与中建二局如何捌扯,不需你关心!你更不需犯一个大多数人都去犯的错误,那就是只知道眼盯手撕中建二局,妄图从中建二局这个肥主身上咬下块肥肉来,而不是盯牢死抓住你真正的东家-劳务公司!
劳动合同是与劳务公司签订的,个人务工属于劳务公司派遣行为,工伤应由劳务公司承担责任。劳务公司可以根据责任属地原则,依照与中建二局的合同协议,参照施工过程存在安全隐患的薄弱环节,与中建二局协商责任分摊、费用等问题。
根据你的描述,中建二局应该是工程的总包方,他们把劳务分包给劳务分包公司,由劳务分包公司找建筑工人来干活儿,建筑工人与劳务分包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发生工伤后要由劳务分包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对工伤职工进行赔偿。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现在很多省市对建筑行业参加工伤保险非常重视,为了保护建筑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法规。有的地方更是把参加工伤保险作为核发开工证的首要条件,也就是说,一个建筑工程在办理建筑项目开工证时,要有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否则不允许开工,所以大部分的建设项目都是为建筑工人在人力社保局参加了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完全可以由劳务分包公司到人力社保局申请认定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等工伤待遇。
但是,由于工伤保险是由总包方在开工前统一缴纳的,所以许多劳务分包方并不知道该工程已经参加了工伤保险,工人发生工伤事故后,需要由总包方提供相关的参保手续,分包方又不敢给总包方找麻烦,所以就会发生一些工人出事了,虽然有工伤保险也不给报工伤的情况发生。发生这种情况,建筑工人本人首先要保存好自己手里的劳动合同,然后需要受伤时的现场证人、医疗诊断证明等就医病历材料,固定好证据,万一因为工伤与劳务公司发生争议,你就可以自己到人力社保部门去申请认定工伤。
持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向工伤保险缴纳地的人社部门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中建二局会在项目所在地按照项目单独缴纳工伤保险费,所以可以在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
没有工伤保险的,可以在劳动合同履行地(生产经营地)或者劳务公司所在地的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劳务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工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劳务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工伤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