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同纠纷的知识点归纳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合同纠纷的知识点归纳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同中约定了由一个外地法院判决的约定,现在如何在当地起诉?
谢邀!
先看约定管辖是否有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协议管辖需要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选择的管辖法院不属于上述任何一家法院,那么这个约定不受法律保护。
另外,约定的管辖法院需要明确,如果设置了两个可选择的法院,那么这样的协议管辖也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约定管辖有效,那么就需到约定的法院去起诉。
如果约定的管辖无效,就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
不知道你们约定的法院是哪里。不过追索工程款的案件,在哪里审理不会差别太大的。
约定管辖需要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才算有效。
1.约定的法院一般需在这5个法院之中选定,即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和标的物所在地。如果约定的法院不属于上述五个法院之一,那么一般来说,可以认定约定的法院与案件纠纷无密切联系,这就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该约定管辖无效。
3.不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一般来说,一审案件应当由县区法院受理,特殊的案件,比如涉外、标的额较大(各省标准不同)、知识产权类等案件,由中院一审。所以,如果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约定管辖也是无效的。
对照下自己的情况看看,再想办法。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合同当事人可以协议约定管辖法院,但也存在约定无效情形,其中包括约定的法院与合同必须存在密切联系,如法院所在地为原、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
如果均不存在上述联系点,则约定无效,当事人可按照法定管辖起诉。法定管辖包括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则依照民诉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确定。
没有别的办法,按照合同自治原则,双方约定了管辖法院,只能在约定法院立案,本地法院无法受理,如果勉强受理了,一旦对方提出管辖异议就属于错案,法官就会受到处理。你觉得自己有理,证据充分,就按照合同约定的法院申请立案,没有其他办法可以解决。要想省事,可以到当地请个律师,由他全面代理。
通过你的叙述,我认为你纠纷应当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其理由如下:
一、协议管辖的生效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如果协议约定管辖法院,该约定的管辖法院必须是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同时该约定不能违法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可以看出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属于人民法院的专属管辖,必须由涉案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
综上,根据你的叙述,你的情况系索要工程款,属于建设施工合同纠纷。该类纠纷应当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应当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
美国法律等于全球法律吗?中国企业和伊朗做生意违的什么法?
可以做伊朗生意。美国制裁逻辑是他制裁的国家,如果你跟被制裁的国家做生意,就不能跟美国做生意,以后不能用美元结算,不能使用美国的技术。如果你用欺诈手段两边做,那就是犯法,别去美国,去了就抓。
首先美国的法律不等于全球法律,这个世界也不存在一个全球通用的法律,美国就是在使用本国的法律。不过美国国内的法律并不是只能约束美国的民众和企业,它还可以约束任何跟美国存在来往的个人和企业。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如果只是美国制裁伊朗,中国企业跟伊朗做生意,这是不违反美国法律的,但是我们经常说一句话叫作:“吃我的饭,你不能砸我的锅。”美国也很清楚这句话的意思,并且它还经常使用这句话。
说得通俗简单一点,美国对伊朗的制裁是这个意思:“我跟伊朗有仇,任何人如果想要跟我美国做生意,那就不要跟伊朗做生意。”中国企业可以跟伊朗做生意,前提是你跟美国没有任何生意往来,这样美国也管不着你,你爱跟谁做生意就跟随做去。
(美国制裁伊朗)
然而华为和中兴这些企业是不一样的,它们跟美国之间存在密切的生意往来,甚至美国的技术和产品对它们非常重要。而且美国国内的法律就是规定,任何采购或者使用了美国技术和产品的企业都不得向伊朗转售相关产品,否则美国就不跟你做生意,美国国内对伊朗的制裁法案,这在华为采购美国产品的合同当中是有的。中兴曾经就违反过跟美国合同的部分内容,被美国发现之后,美国停止给中兴供货,最终中兴认罚10亿美元与美国商务部达成和解。
同样在孟晚舟案件当中,美国指控孟晚舟通过银行和伊朗进行交易时隐瞒相关信息,并且孟晚舟对信息的隐瞒导致汇丰银行触犯美国法律,汇丰因此被美国罚款8亿美元,这也就是美国指控当中提到的“金融欺诈罪”。而因为加拿大法律当中也存在类似的“欺诈罪”,这就是本月28号加拿大法院认定孟晚舟“双重犯罪”成立的主要原因。
其实美国的做法逻辑很简单,美国的法律不等于世界法律,但是如果一个国家企业跟美国发生关系,美国的法律就可以对与它存在关系的企业产生约束。美国制裁伊朗的法案是包含在美国与其它国家签订的技术和产品采购合同当中的,你可以无视美国对伊朗的制裁,除非你不需要买美国的东西,这就是我们生活中常说的:“吃我的饭,不能砸我的碗!”
美国不问青红皂白就判孟晚舟有罪,这是典型的霸权主义,强权政治。
美利坚一直标榜自己为自由、平等、民主的典范,但是仔细回想一下他做的事,自由倒是挺自由的,平等民主却一点也没体现出来。
第一点,仔细回顾一下孟晚舟事件,可以看出,美国说华为违反制裁法完全是在单方面没事找事。
第二点,美国的法律不可能强加给世界,跟伊朗做正常的生意,在全球除美国外的所有国家的都是合法的。
第三点,虽然加拿大是跟美国穿一条裤子的,故意拖延释放孟晚舟的时间。但是我们强大的祖国一定不会让自己的人民任人欺负的。
第一点,美国认为整个世界都是自己的,自己是"世界警察",自己说的事情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得听着。
美国有一部莫名其妙的制裁法,就是想制裁谁制裁谁,看不顺眼就制裁你的那种。华为作为我们国家的公司,正常的跟伊朗做生意,美国突然以正在制裁伊朗为由,宣判跟伊朗做生意的孟晚舟有罪。强行要求加拿大抓住孟晚舟引渡到美国。
实际上,要引渡一个人需要符合双边犯罪,就是这件事在两个国家的法律中都是犯罪的。全球就美国自己一家有制裁法,所以美国就命令加拿大先抓住孟晚舟女士,然后随便给她安个罪名引渡。
第二点,你美国的制裁法是你自己的,别的国家又没有。你不去管自己的国家的企业,凭什么就判华为有罪了。随便欺负我们的人民,中国是不答应的。
美国无论制定什么样的莫名其妙的法律,都不可能等同于全球法律的。中国企业跟伊朗做生意,在美利坚之外的国家都是合理合法的。
第三点,整个事件是美政府在刻意没事找事,它不关注自己国内的疫情,关心自己处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倒是操心起别的国家的事情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同纠纷的知识点归纳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同纠纷的知识点归纳图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