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同纠纷被告法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合同纠纷被告法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人代表该如何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法人指的是企业,你所说的情况应该是法人代表,至于法人代表是否需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明文规定。根据情况的不同,有不同的解决方式,受雇于用人单位的一般会签劳动合同,企业为其所有的一般不签劳动合同。 对于股东委派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如国资委委派的董事长,集团公司委派的下属独立子公司的董事长,原则上应与委派人如国资委、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应与任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与任职公司发生劳动关系。 对于其他企业,主要应看其是否是股东,尤其是否是大股东。如果是大股东,就属于“老板”,属于雇主而非雇员(劳动者),也不应与公司发生劳动关系。在理论上,其与公司发生劳动关系,也就是与自己发生劳动关系,既无必要(让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让自己承担责任),也无法说得通。
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全日制履行职务,就是由公司的负责人(董事长)授权总经理与法定代表人签定劳动合同。与正常的用工完全一样。
如果法定代表人与总经理是同一个人,则由其它高管来代表公司签定劳动合同
对方欠了八十多万工程款,一审胜诉对方不服上诉,现在他把法人代表转给他大舅子了怎么办?
感谢邀请。题主的担心能够体会到,简单分析一下:
变更法定代表人丢诉讼案件没影响
原告起诉的真正目标是法人单位(公司),而不是法定代表人,这在法律上是有区别的,所以说法定代表人变更不会对诉讼和债权产生任何影响。
欠债人可能躲避被列入失信名单
虽然变更法定代表人不对债权诉讼产生影响,但是要知道被告真正原因是担心上诉不成功,原告申请强制执行,自己被列入失信名单,成为老赖,避免以后会造成种种不便。按照目前强制执行程序来讲,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一定是公司,但是实际控制人和法定代表人也会被一同被限制,如果法定代表人变更了,可能会逃过一劫。
提供一些建议
1、尽早搜集被告财产情况,一旦上诉阶段完成,申请强制执行他的财产。
2、如果执行阶段法院没有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可以找到他是实际控制人证据,比如说签合同、打款等等,要求法院追加列入老赖名单。
3、如果被告确实没有可执行财产,而且没有被列入失信名单,只能通民间手段要债,底线就是不严重触犯法律。
法人代表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只是虚拟人、无法像人一样进行民事行为,这时单位就需要选出法定代表人来代表单位进行民事活动。
对方拖欠你工程款且一审判决胜诉,法定代表人的更换不影响判决结果、你需要关注的是对方是以什么理由上诉的、是否有新的证据?如果没有新的证据、即使上诉状写的再华丽,二审一般会维持一审的判决结果,如果对方提出了新证据、需要你及时去二审法院复印相关证据,并作出相应对策。新证据也不意味着二审就会改判。
謝邀。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更换不影响法人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
《合同法》第76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既然一审已胜诉,那么涉及工程款有关的合同显然是生效的、有效的。基于上述法律规定,企业法人无论将法定代表人如何更换均不影响企业法人承担其相应的合同义务。
对一审不服提起上诉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无论是否有理均可以上诉。上诉的理由无非有三即程序违法、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
根据上诉状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来应对,而不必在意上诉人是否更换法定代表人。
对方是单位还是个人,如果是单位的话,法人代表转与不转都不影响,因为是单位欠债,换了法人代表,也是单位负担债务,与法人代表无关!
如果是个人,个人欠你八十万工程款,诉讼阶段他在一家公司担任法人代表,持有股份,为了逃避债务,采取了转移资产的行为,可向法院申请,要求调查,并对其进行严厉的处罚,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感谢邀请。
你这个欠款是公司欠款还是个人欠款?也就是你看看你们签的合同,有没有盖对方单位的公章。如果有,一般为公司债务,如果没有,一般为个人债务。
如果是公司债务,根据法律规定,由公司承担偿还责任,对方换不换法人代表对债务没有什么影响。
如果是个人债务,也对方涉嫌转移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同纠纷被告法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同纠纷被告法人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