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产品故障合同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产品故障合同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卖错型号产品,构成欺诈吗?
卖错型号产品不一定构成欺诈。
欺诈是指以使人发生错误认识为目的的故意行为。当事人由于他人的故意的错误陈述,发生认识上的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即构成因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
是否构成欺诈,需要看当事人卖产品时是否知道产品型号错了,是否向消费者故意隐瞒产品型号错误的真实信息。
如果卖产品时不存在以上意图及行为,则不构称欺诈,只能算是工作失误,需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寻求谅解。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首先,欺诈需要具备欺诈的故意,如果没有欺诈的故意,就不能认定为欺诈。
第二,在您陈述的这个情形当中,对方声称要告你们。如果真如你说的,你没有欺诈的故意,是很难获得支持的。是否存在欺诈的故意,最后还得以法庭的认定为准。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所谓的欺诈,从主观上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实施了欺骗行为。而根据你的描述,你的行为应当不符合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假一赔三,其适用条件是商家明知是假冒伪劣产品,而进行销售。因此在你所遇到的这个事情中,如果你的确是错拿了4g,那就有必要退换货或退还差价。对于屏幕损害的问题,我认为该损失与是否拿错手机,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屏幕损坏的损失,应当由该顾客承担。
您好,这里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感谢邀请。
欺诈,是行为人故意制造假相、隐瞒事实真相并可能使他人误解上当的行为,也就是说需要有欺诈的故意。
以上内容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消费欺诈,要考虑以下三个条件:
(一)从主观方面看,欺诈者必须具有欺诈的故意。
即欺诈者明知自己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且会使被欺诈人产生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从而与其进行民事行为,欺诈人主观上有欺诈的恶意。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意图看,它侧重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侧重对经营者的侵权行为的制裁,因而在故意这一要件的认定上,应当采取推定故意的原则,即由经营者承担证明自己没有欺诈的故意,如果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欺诈的故意,即推定其有欺诈的故意,应承担欺诈消费者的赔偿责任。《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即采取此种办法。该办法规定经营者“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该行为的”,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的法律责任。
(二)从客观方面的方法看,欺诈者采用的是欺骗的方法。
欺骗的方法有两种:(1)虚构事实,即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事实,告知虚假情况;(2)隐瞒真相,即掩盖和歪曲客观存在的事实。笔者认为,作为经营者,应当负有向消费者如实陈述有关商品真实信息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定义务,经营者必须履行此义务。 (三)从客观方面的后果看,欺诈行为造成了对方当事人相信谎言,陷于错误判断,并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事实,即与欺诈人进行了民事交易行为。
简言之,即消费者上当受骗,经营者欺诈的目的得以实现。例如,出卖人为了推销假冒伪劣商品,诱使买受人购买,以花言巧语将假货说成真货,买受人信以为真,果然将假货当成真货买走。在此,如何理解消费欺诈的结果,可作一探讨。
欺诈的结果,即欺诈行为的损害后果。民法中的欺诈理论,以补救受害人所受损害为目的,因而在民法理论上,欺诈是一种双方的行为,必须以受欺诈方发生欺诈的损害结果为构成要件,否则,就不需要追究欺诈人的行为的民事责任。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是以惩罚欺诈违法行为为目的,故以民法理论解释该条的欺诈行为,不利于对欺诈行为的惩罚,经营者的欺诈行为,无论其是否实际造成消费者的损失,都是一种违法行为,都要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据此,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欺诈行为产生的欺诈结果,仅为消费者因错误判断而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而错误意思表示作出以后,是否给消费者产生损害后果,不应作为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
这种情况并不构成民法上的欺诈,顾客要求一赔三没有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从该法条可以看到,构成欺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经营者有欺诈的故意。即经营者主观上明确意识到其行为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不利的后果,并且追求此种后果的发生。二是经营者有欺诈的行为。即经营者有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的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三是经营者实施欺诈的行为与消费者陷入错误判断购买商品存在因果关系。而你本来是卖给顾客一台5G手机,只是拿错了一台4G手机给顾客,是过失行为导致的,并没有欺骗顾客希望获利的主观故意,所以并不构成欺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因为你的行为并没有构成欺诈,所以顾客要求赔偿价款的三倍损失并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
你的情况虽然没有构成欺诈,但如果顾客将你方起诉到法院,你方也要积极搜集相关证明,证明这种结果的发生是因为过失造成的,而不是故意而为之的,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法院才能作出对你方有利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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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买的保养合同有问题,我可以怎么维权?
1.继续找丰田总部,并声明如果再不解决将报给消协并通过司法手段解决,一般情况会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
2.第一条失效,通过消协协商解决。
3.第二条失效,通过司法诉讼解决,别怕麻烦,注意留存过程证据。
如果保养合同是出卖方自己单方起草的格式化合同,合同内部条款的约定不一定对你有约束力。
你可以就有问题的合同内容挑选出来,与对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的,只能搜集证据证明到法院起诉解决。
按照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双方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一方不得采用胁迫、欺诈与他人签订合同。如果受到强制而签订的合同,即使有签字盖章确认也可以申请撤销或认定无效。
合同起草必须是双方同意的内容,必须经过双方认真阅读同意后,方可继续签字盖章。这个过程强调合同条款内容的真实和自愿同意,否则有可能被认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汽车销售方作为车辆经营相对方,与购买人相比较,拥有绝对的优势。如果利用优势提供不公平、不合理的劣质消费,购买方有权利申请法院撤销该条款约定的内容,根据双方过错程度要求赔偿损失。
建议题主准备证据证明双方发生矛盾的事实焦点,协商出售方(店家)找到利益平衡点。协商的过程也是自己搜集证据材料的过程,防止谈不成要打官司。
证据材料包括店家工商信息、合同书、争议事实的证据、录音录像、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都可以视为证据。有了证据就有了权利保障。
当无法与店家协商一致时,题主可以通过向当地消费者协会申请投诉。投诉举报不能有效解决的,可以持有证据材料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其实,4S店与消费者发生类似纠纷很常见,就看题主需要解决生理问题,问题的严重性有多大,如果只是轻度车辆保养有违约,没有给题主造成损失的,找消费者协会就可以处理。
如果因保养问题显失公平,或给车主造成无法驾驶使用,达到根本违约行为的,可以通过法院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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