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屋拆迁合同纠纷诉讼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屋拆迁合同纠纷诉讼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拆迁房补偿协议书已签字,但是补偿我算了不符,怎么办,协议书还?
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如果存在以下四种情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第一、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第二、房屋拆迁依托于房屋估价机构的估价行为,如果房屋估价机构不是依法选定的,或者房屋估价机构不依法进行估价,或者房屋估价结果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依法请求变更或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第三、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如果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过程中存在其他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的情形。第四、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定的协议。
拆迁安置协议签订后拆迁人违约,如何索取拆迁安置补偿及损失?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征地拆迁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总结起来,以下问题要十分注意。
1、补偿没谈好千万不要轻易签字,否则签完协议之后才发现补偿不合适,基本上很难维权。
2、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具有合法的资格,也就是搞清楚您跟谁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这个单位是否有权利与您签订协议,有没有履行协议的能力,如果签订的主体没有资格、不合法,可能无法履行协议,将给您带来巨大损失。
3、安置补偿的各项内容是否约定清楚。比如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明细,补偿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安置房的位置、房号,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体位置、土地性质等等,千万不要轻信拆迁工作人员的话,签订内容约定不清楚的协议或空白协议。
4、要明确约定合同履行的程序和违约责任。很多拆迁项目都要求合同签订后马上腾退房屋,在交房后才支付拆迁补偿款,这种约定对于被拆迁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因此,我们签订协议时,一定要跟拆迁方约定好,如果不能按时支付补偿款或者按时交付安置房的补救措施和违约责任,避免到时候拆迁方任性违约。
没有签拆房协议,为什么能直接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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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达成合意,签署了拆迁协议,可以进行拆迁
如果双方没有达成拆迁协议,政府可以做出征收补偿方案。然后向法院申请进行强制执行。
这时候涉及到拆迁补偿公告是否合理、合法。
以及被强拆的程序、单位是否合法的问题。
所以没有签署拆迁协议,也是存在被拆迁的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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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没签协议就直接拆迁,是违法行为,被拆迁人是可以进行维权救济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依据上述法律条文可知,拆迁过程中,拆迁方应当首先与被征收人依照规定协商订立补偿协议,将补偿金额、方式等等问题协商好,如果未能达成协议的,拆迁方才会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再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补偿方案做出补偿决定。而不能没签协议,就直接对房屋进行拆迁。如果未签协议直接拆迁房屋,属于违法强拆,对此,被拆迁人应该怎么办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没签协议情况下的强拆,法律上是有确定的程序的。因此,对于此时的强拆是否合法这个问题,还是要看拆迁方的具体操作是否有违法之处。
依法律规定,政府是无权直接进行行政强拆的,只有在被拆迁人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均已届满后,才能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进行司法强拆。
细心的读者会发现,此时法律中再一次提到了被拆迁人起诉或复议的权利。政府向法院提起司法强拆的申请,是要以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作为、放弃自身权利为前提的。
没签协议就直接拆迁,基本属于以下几种可能:
拆迁方违法、你当钉子户、私搭乱建。下面我来一一解释。
拆迁方违法
主要是拆迁方为了节约成本,增加结余,实现土地价值最大化,甚至是其他非法目的等出发点,给拆迁户很低的补偿,并且在老百姓未同意的情况下,采取断水断电、威胁利诱、软硬兼施等方法逼迫老百姓搬迁。
违法拆迁的方式还有很多,我们就不一一列举,对于此类现象,拆迁户们有的忍气吞声,有的上访,有的武力抵抗,也有的采取法律诉讼解决。
在这其中,我们更建议拆迁户们采取法律手段维权,因为你若武力抵抗,出事就要出大事,基本事后都后悔莫及;你若上访呢,信访部门是不会采取行政手段来给你解决问题的,因为法律能解决的事情就不能行政干预,若不如法院、检察院就成了摆设;忍气吞声又会助长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所以,依法维权才是最佳选择,现在类似行政诉讼比较普遍了,但凡程序违法的举动,基本都会被法院依法判决。
你当钉子户
这在许多拆迁现场都会遇到,很正常。
在一些地方,个别拆迁户总感觉自己补偿亏大了,遇到拆迁就会冲拆迁方漫天要价,明明同一区域别人都搬走后,就那么一两户坚决不动。
没有签拆房协议直接拆迁,这是属于强拆,下面爱土拆迁律师团就来为大家分析一下有几种情况:
一、拆迁方非法强拆:
以“拆违之名”进行强拆不过是拆迁方的惯用伎俩,不少拆迁方为了节约成本将被拆迁人合法的房屋认定为违章建筑也是非常普遍的。拆迁方往往会以拆除违法建筑的名义拆除被拆迁户的合法房屋,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我们常说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如果是合法、规范的房屋拆迁程序,必须先取得政府相应的土地征收批文,并且要将政府作出的土地征收决定以及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公告,然后再与拆迁户协商签订拆迁协议。
你提到的这种情况,显然不是合法的拆迁。“非法强拆”是指没有强制执行法律批准文件的强制拆除行为。比如在房屋征收中,如果没有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属于典型的非法强拆。又如在违法建筑拆除中,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限期拆除决定书而直接拆除的,属于非法强拆。
爱土拆迁律师团提醒大家: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立即报警求助,同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在被侵害之后可以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二、私搭乱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屋拆迁合同纠纷诉讼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屋拆迁合同纠纷诉讼案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