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同纠纷哪个受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合同纠纷哪个受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遇到合同诈骗怎么报案,应该如何维权?
一、何为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刑法所规定的一个重要的经济犯罪罪名,也是目前司法实践中的常见罪。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遇到合同诈骗怎么报案,如何维权?
起诉是必须到被告管辖的法院吗?
到哪个法院起诉要看因什么引起的,拿民事纠纷来说,如果双方有约定发生纠纷某个法院有管辖权的话就要从其约定,若没有约定的话一般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向不动产纠纷、继承遗产纠纷等要到专属法院去起诉。如果有疑问的话可以参考《民事诉讼法》21条-35条,上面有详细的规定。
起诉一个人不是必须到那人当地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起诉一个人的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管辖法院需要结案案件的案由、类型、法律规定等因素综合予以认定,并非必须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选择一个对自己有利法院起诉,不仅能够节省诉讼成本,同时也有利于取得最佳的诉讼利益。
例如比较典型的民间借贷案件,既可以选择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去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如果是起诉债务人还钱,合同履行地是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一般是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我们代理民间借贷案件多是选择在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例如交通事故案件,既可以去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也可以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这里的被告不仅包括侵权人,还包括保险公司住所地法院,原告可以选择一个对自己有利的法院起诉。
例如不动产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地法院专属管辖。
最后,对于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还可以事先在合同中约定好管辖法院。可以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选择一家法院管辖,一旦发生纠纷,一般只能去双方约定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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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是。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诉讼地域管辖的一般规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原告也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法院起诉,这些特殊情况具体包括哪些呢?通过《民事诉讼法》及《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我们可以发现,存在以下九种情况:
一、《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四种情形: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信息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上述四类情形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了五种情形:
(一)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管辖,也即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同纠纷哪个受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同纠纷哪个受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