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同纠纷解决部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合同纠纷解决部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土地纠纷应该找哪里来帮助解决呢?
农村土地如果出现纠纷问题可以走如下处理程序:
当事人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兼顾现实进行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可以请求乡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处理,进行权属确定; 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是土地侵权纠纷,可以请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土地纠纷原则是由国土资源管理机关调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生效的处理决定是土地登记的依据。
调查处理意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二)争议的事实、理由和要求;
(三)认定的事实和适应的法律、法规等依据;
.(四)拟定的处理结论。
土地纠纷的解决国家有明确的规定也有专门的机构。依照土地法,个人与个人之间或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土地纠纷由乡镇级政府处理,也可以由县政府处理。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有县政府处瑆。对政府处理结果不服的在规定的期限里向人民法院起诉裁决。但在实际的运作中,乡镇级政府并不直接出面处理而是要求到村民委员会处理,或者由乡镇政府所属的司法所,土地管理所,调解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处理或共同组团处理,处理结果由政府加注意见盖章确认。乡级政府处理无果或对处理结果不服,再到县政府要求县政府处理。县政府也不直接处理,找县政府实际上也要直接找县政府下属的专门机构。如果是承包土地上的纠纷要到县农村经济管理站,这是个县政府下属的专门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单位。如果是农村宅基土地或建设用地的纠纷,在二O一八年之前是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处理的,二O一九年之后可能也会划拔县农经站处理。处理结果由县政府加注意见盖章确认。如果对县政府处理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用法律方式解决。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在农村,土地就是农民的”家产”,人人都非常重视,可以说自己的一分一毫都不想损失或被占有。正因为如此,农村的土地纠纷多,有些纠纷可以在双方协商下解决,有些纠纷解决起来还很麻烦。
前段时间,阿丽所驻村刚好有一起土地纠纷,也参与了处理,所以对农村的土地纠纷解决方法较为了解。
那么出现土地纠纷应该找哪些部门来解决呢?
1、找村两委解决
农户之间的土地纠纷双方协商不了,首先可以找村两委,村两委中的主任或书记会根据实际情况,到地到户出面调解。
2、向当地乡镇部门反应
如果村两委会调解不了,那就需要向当地政府部门反应。具体可以向自己村所在的片区领导反应,片区领导自己或委派民事调解人员到地查看地块,根据纠纷所在,查明原委,客观调解。
3、向法院起诉
如果经村两委会、乡镇部门两级调解,还是没办法解决土地纠纷,那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据事实公开评判,解决土地纠纷。
总结:农村土地纠纷,双方能自行协商的,最好就地解决,解决不了,可找村两委、乡镇部门调解,如果村镇两级都解决不了,那就只能经经公经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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