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同纠纷二审上诉理由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合同纠纷二审上诉理由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纠纷既可以仲裁,也可诉讼,这两种方式有什么不同?怎么选合适?
谢谢邀请。我既是律师,也是我们当地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这个问题我可以帮助到你。
诉讼包括民事、行政和刑事三种,你这里所说的诉讼应该是民事诉讼。仲裁和民事诉讼都是解决争端的方式,都具有司法强制的效力,但是两者还是有区别的。
我们来看看区别在哪里?
诉讼,通俗地说就是向法院起诉,这不需要当事人在合同或者协议中作出特别约定,因此也可以说是默认的争议解决方式。
而仲裁必须要当事人作出特别的约定,可以是在争议发生前的合同条款中就约定了,也可以是在争议发生以后双方共同协议提交某具体的仲裁委员会来仲裁。
需要注意的是,约定了仲裁来解决争端,如果仲裁条款有效的话,就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即有效的仲裁条款具有排除法院的诉讼管辖的效力。
诉讼的方式可以受理所有的符合受理条件的民事争议,但并不是全部的民事争议都可以约定仲裁,一般只有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也就是民间通俗说的商事纠纷才可以约定仲裁,对于一些带有身份性质的民事纠纷比如婚姻、继承、扶养等,是不可以约定仲裁的,必须要诉讼解决。
因此诉讼方式所解决的争议范围,明显要广于仲裁。
这两种方式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的。
诉讼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的,一般的民事案件,是根据优势证据的原则,只要你证据清楚,法院一般都会做出正确的判决;更何况进行诉讼,一审判决错了,二审还可以纠正,做出正确的判决。诉讼是严格按照诉讼法来进行的,这个很刚性,出错的几率小得多。
仲裁则不一样,它是一裁终局。即使申请方和被申请方提供了充分的证据,仲裁员受到了水平和实践能力的限制,未必就能像法院一样做出准确的判决。更重要的问题在于仲裁裁决一旦做出,除了仲裁法的规定以外(这种可能在实践中很少的情况),就没有办法改;假设这个仲裁裁决是违背了法律的规定,没有办法改过来。
仲裁集聚了律师和其他专业的人士,总体的水平并不差。但是,很多仲裁员如果水平很高的话,很多还不愿意来做仲裁案件。从经济的角度而言,真正水平很高的人,他还愿意做专业的事情,可以获得很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做一个案子并挣不了多少钱,还要花费不少的时间。这样有可能来办理案子的仲裁员,有些就不是这个行业的精英人士,并不能够保证把这个事情做好。问题的重要在于,案子一旦办错,没有机会纠正。
我是做商事的律师,我一般主张当事人在选择的时候,一般不选择仲裁。
这是一个工程款纠纷案件,首先要确认题主是否有施工资质,如果没有施工资质,其承包的工程就是无效合同,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以实际施工人的身份起诉发包方,要求给付工程款。这种纠纷建议最好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仲裁虽然可以解决但极不把握。因为仲裁是一局裁决,裁决生效后还得申请法院执行,如果一旦裁决结果有问题或无法执行,对方或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的时候,法院就可能不予执行。所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此类纠纷案件,相对比较好一些,只是时间稍长一些。至于甲方提供了一个自有仓库抵押的说法,好像不大成立。因为双方只签订了一个协议,实际就是一个工程款支付的担保,并不是抵押,抵押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如果该仓库没有办理产权,也不能设定抵押,所以,担保的可能性较大。建议题主启动诉讼程序,并申请对担保仓库进行查封,以保全的财产为起诉事由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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