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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案二审,还要汲取哪些东西?
其实最开始的时候我以为她早被枪毙了
但是没想到还是没有。
所以这几天我就上网看了下她一审二审的视频。
看完以后,我觉得这个女人的心理素质太强大了。
临场发挥真是无敌了。
在法庭上真的是随机应变的节奏。
该柔弱的时候柔弱,该卖惨的时候卖惨。
而且法官问她的问题她都不直接去回答。
用各种办法来解释。
后来律师都看不下去了,说你直接回答就行了,不用解释。
律师为被告人辩护没有错,“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力,也是律师的职业要求。
但有一事看不懂的,请一位同学录视频,介绍了被告人以前的情况,这也是个证据?想证明什么?
人之初性本善,每位犯罪嫌疑人都不是一生下来了就分别出善良的和罪恶的人,所以说当年是善良的人,未必以后不会犯罪!
这里我想说,劳案二审应该是一审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应该汲取的东西更多一些,他们曾认为这是案子已经基本盖棺定论,但是就是这种心态造成现在被动的局面,比如一审审判机关合议庭不够法定要求,出庭举证的检察官不符合法律规定,审讯视频与口供有偏差,审讯人员不足法定要求等。这些都给二审辩护留下的可反击的空间。以上瑕疵大概率因程序不当发回重审,这种案例已不少见。关键是二审判决机关如果认定口供或证词证据属于非法采集或属于无效,那一份口供或证词属于非法或无效证据,那这个口供或证词关联的口供或证词或证据将不被认可,这样就算证据链再完整,也已经无足轻重,那么这个案子一切将推倒重来,真要这样的话,重审很可能面临零口供定罪的情况了,在定劳死刑难上加难了。
现在压力都在江西省高院这边,我想高院可能会慎之又慎,现在恐怕不止国内热度很高,估计国外也已经时刻追踪,这毕竟是那些西方媒体惯用摸黑我国的方式。所以,为了不留人把柄,不成为司法界的话题,哪怕一审有一点程序不当或采集证据不符合法律要求,高院绝不会刻意隐瞒,强行裁定,将有问题死刑审判报告上报最高法审核,他们宁愿让案子回到南昌市中级法院再回炉,也不会轻易改判或维持原判。毕竟这次公诉,审判机关面对的是司法界知名专家。
最后,我想说,完整的证据链靠的是合法的手段获得,吴律师本次辩护精彩在你可以证据链完整,我找到是你采集证据程序的瑕疵来摧毁案件的证据链,如果真的不幸让我说中,该为吴律师点赞,毕竟再过去,刑事诉讼中公权力影响过大,导致了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和公诉机关才有这样的心态!这场教科书式的庭审也必将写入中国法治建设的进程,让政法机关清醒认识到权利是关在法律和制度的牢笼里的!
劳犯的二审,蜡烛还是想说几句。通过一审二审,我想检方收获满满,劳犯智商不低,这点大家应该没有异议。
一审算试探劳犯相关心理根源,二审就是博弈阶段,斗志斗勇,检方给予足够耐心,犹如说劳犯,请开始你的表演。
可能检方先前已经掌握了她遭遇过法犯犹如“家庭暴力”的可能,但一审劳犯没怎么说,二审尽量让劳犯说出一些真相,也是检方想的。
当然,目前看来,即使二审,劳犯肯定不是完全实话,她依然还有或多或少的侥幸心理。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在蜡烛心里,检方比劳犯厉害多了。这个案件,具有一定影响力,相信心理专家、法官、警察和刑侦专家等一定会在幕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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