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产权纠纷变合同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产权纠纷变合同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通过中介公司买房后,房屋产权出现纠纷,中介公司是否对买方负有赔偿责任?
房产中介公司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提供的是居间服务。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房屋权属属于房屋买卖的重要事项,房产中介作为专业机构,需要谨慎核实卖方是否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或者有权处分以及通过官方渠道核查房屋有无产权纠纷。如果房产中介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导致买方利益受损,房产中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房产中介已经尽到谨慎核实义务,相关责任系卖方导致,则应由卖方承担责任,房产中介不承担责任。
如果房产中介公司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对房屋产权无纠纷作出了承诺和保证,则房产中介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我和大家说几句,
第一,如果是因为房地产经纪公司没有进行产权调查,导致房屋的权属有纷争,以至购房人所购买的房产不能交易这种情形,造成购房人损失的,即房地产经纪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提问者所说的权属纠纷,权属纠纷的话,这上面界定比较模糊。如果出售的房屋产权人有多个权利人的,在签订合同或者收取定金的时候,没有所有人到场签字,造成不能最后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或者不能去办理过户的情形,这个房地产经纪公司也有相应的责任。
第三,房地产经纪公司属于居间行为的中介公司,因此许多卖房人和买房人都有一定的认知错误,以为有发生纠纷时,一定要找房地产经纪公司来解决,实际上买卖双方真正发生纠纷,需要找的是以房地产买卖合同为依据,然后向人民法院进行请求调解或者起诉。
开发商把人防车位作产权车位卖给业主,立有商品买卖合同,合法吗?
开发商隐瞒事实,以商品房(应该是描述错误,因该是商品车位)出售车位,构成欺诈,达成交易合同后,突然变更为人防车位,车位性质有质的变化,按照人防车位相关规定,平战结合,谁投资谁收益,但开发商无权出售不属于自己、利用人防工程配建的车位,即使开发商有权合理利用,这种利用方式仅限于租赁,而不是用于出售。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相关司法解释,你不仅可以通过有关热线向开发商提出退款要求并要求惩罚性赔偿,而且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实现自己的主张。
开发商将在人防工程内设置的机动车车位,以买卖合同销售给业主,属于无效民事行为=买卖合同无效。无效合同,业主有权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并要求开发商全额返还车位购置款!
买房交了定金想退,和销售人员协商后在鉴合同前已重新卖了,那能退回定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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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订金与定金
1、首先要了解“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是不可以退的,如果出现你所说的不想买了,属于单方面的违约,定金是不可以退还的。
2、“订金”是可以退的,这个订金是指的意向金,表明有意向买这个房子,但是还没有考虑好,所以可以先交纳一部分的订金来订购这套房子,但是由于个人原因不想买了,根据法律,这个订金是可以退的。
二、开发商是否有责任?
1、根据你的表述我个人几个疑点,虽然已经跟销售人员协商了,但是房子照样卖给了别人。这种情况是属于开发商的正当操作还是违规操作。在你交定金的时候会有一份定金合同,上面会表明在交纳定金后的多少天之内补齐首付款或者房款。如何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的话,开发商会通知你尽快补齐,在协商未果的清苦下,开发商应该提前告知你如果再不补交,视为违约,开发可出售给别人。
2、如果开发商没有提前告知你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发商就卖给了别人,我觉得你可以维权了,这属于违规操作。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还没有补齐,而开发商也没有告知你,就卖给了别人,你也可以维权,这属于你并没有表明要不要真的买,还会不买,当然了,不买的话定金也是退不了,你所要维权的是告知权,毕竟这套房子是你先定下来的。
个人觉得你要仔细的看清定金合同上的违约责任,通过适当的方式跟开发商协商。房子已经卖了,那么开发商可否找一个类似的房子来给你,或者定金方面通过协商可否少退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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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产权纠纷变合同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产权纠纷变合同纠纷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