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加盟合同纠纷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加盟合同纠纷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没有注册商标,加盟合同有效吗?可以退加盟费吗?
加盟在法律上属于特许经营,这种经营模式的核心竞争力在于特许人具备成熟的经营模式和经营资源;加盟商通过签订加盟合同并支付加盟费,取得特许人的授权,得以利用这种成熟的经营模式和经营资源,更快捷更有效的找准市场定位,投资盈利。
近年来,餐饮行业出现大量加盟骗局、加盟乱象,究其原因就是很多所谓的“加盟公司”并不具备特许人的资格,简言之就是并不具备成熟的经营模式和经营资源,导致加盟商支付加盟费后并不能正常开展业务,形成骗局。
需要说明的,特许人没有注册商标,并不直接导致合同无效。但是,合同有效仍有途径解除。
国家为了保护加盟商的投资安全及维护市场秩序,法律法规专门规定了加盟商具有一定期限的单方解除权,也就是俗称的“冷静期”。
一、《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委托专业律师起诉或者仲裁。
温馨提示各位,投资有风险,加盟需谨慎;如遇加盟纠纷,尽快委托专业律师处理,维护合法权益。
买材料被骗加盟,怎么处理?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钟延成律师团队:
第一、加盟比较特殊,首先要看你们加盟合同上面的约定。
第二、我们平时所讲的加盟连锁,在法律上我们统称为特许经营。根据中国商务部定义,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因为特许经营纠纷案由属于知识产权之下的三级子案由,属于比较小众的案由,所以众多的法律工作人员可能对该类案件并不关注,往往一旦发生纠纷之后,就是一味地按照合同的约定来进行论证,这就会掉入特许人设置的怪圈,无法找到有效的突破口。
第三、钟延成律师认为,其实所有的加盟者在刚刚加盟时,是有一个“冷静期”的,在“冷静期”内,享有一个当然的反悔权(合同单方解除权)。《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当中明确约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该法律条款往往可以成为加盟者在加盟初期的反击的利器。
招商加盟都有哪些坑?
避坑方法:
1.公司营业执照和经营范围的确认。公司是否正规、合法,是否有健全的财务结构。
2.公司产品知是否具备市场前景,公司的产品研发、创新能力是否够强。
3.公司老板的信用度。
4.公司是否有专业且完整的道组织,跟你接触的员工素质如何。
5.公司员工以及已有加盟商是否经常变动。如果是,很可能该公司没有稳定的经营宗旨和持续的业绩。
6.公司是否有完整的加盟合同,合同中是否对退货和终止性的条款有合理的说明。
7.看一看已有的加盟商的经营情况。总部与加盟店的互动关系是否良好,是否能有效地进行管理。
8.公司的全国性宣传计版划是否具有可信度和可操作性,公司未来规划如何。
1.公司承诺上的坑。
加盟前向你各种许诺,加盟后,各种推脱。事前说好的服务以及在产品、技术、营销等方面的支持不能兑现。
2.费用不明确的坑。
加盟前和你说加盟费并不高,交了之后,又让你交品牌使用权费、技术使用费、风格装修费、设备费、管理费等。
3.毛利虚高的坑。
有的品牌打着超高毛利率的噱头招加盟,极有可能是为了圈加盟费或者卖机器,圈够钱就跑。
4.合同不明确的坑。
合同上没有明确的对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和约束,尤其是对公司,对经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考虑不全面,不能很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做开荒者的坑。
加盟商被充当某地区市场的开荒者,当你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如果效果好,合同到期后不给续签,加盟商被踢走,公司来经营。
我是来自福建厦门 某一本大学的 学生 具体哪所就不告诉你们了
上学那些琐碎的事 我就不说了
只和你们说 我第一次创业的经历
15年11月份左右 和我认识的第一个朋友
一起开了一间进口零食店
那个时候不知道怎么样去找到货源
就傻傻的在百度上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加盟合同纠纷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加盟合同纠纷法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