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借款纠纷与合同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借款纠纷与合同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占用资金与借款有什么区别?
占用资金属于私自做的决定,没有经过所有方同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6万以上属于职务侵占罪,分为数额较大,可判拘役或5年一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可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借款属于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的借贷关系,如有违约仅仅属于民事责任,可向签约所在地法院申请起诉。
1、占用资金指商业银行在办理中间业务及同业往来过程中临时占用了他人资金,也是商业银行重要的资金来源。
2、随着银行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的提高,特别是电子计算机运用于资金清算调拨使银行占用客户或同业资金的周期不断缩短,占用机会也相对减少。但由于商业银行业务种类不断增加,银行同业往来更加密切,因而占用资金仍然是商业银行资金来源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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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资金和借款当然有本质的区别。
借款是符合审批流程的,有手续的。规定了借款的金额,用途,归还的时间和方式,以及有无利息。借款人提起书面申请,有审批权限的人经过审批以后,就可以通过正常的渠道把借款转到借款人指定账户上。有借有还,一来一往,是正常的业务流程。
占用资金,还有一个正式的法律名次,叫做职务侵占,是指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方便,把单位财务占为己用的行为,数额较大的可以构成犯罪。职务侵占,六万元以上,壹佰万元一下的为数额较大,一百万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职务侵占,不要以为只有事业单位的人才会犯这样的罪,企业单位的人如果金额达到一定的标准,也会被单位起诉职务侵占。本地一家集团公司,就对本公司多名采购业务员进行了起诉,罪名就是职务侵占。
当然律师说了,职务侵占属于刑事案件,一旦立案是无法撤回的,而借款纠纷属于民事案件,如果两人协商好了,可以撤销起诉。
合同欺诈与诈骗有什么区别?
每日讲法为您解答,每日讲法是一名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很高兴与你一起讨论这个问题。合同欺诈与诈骗有什么区别?
在每日讲法看来,合同欺诈与诈骗主要区别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合同欺诈可能仅需承担民事责任,诈骗罪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合同欺诈一般是指,欺诈人故意将不真实的情况告知他人或者隐瞒应当告知的真实情况,使他人产生误解,从而做出意思表示。
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陈述的是不真实的事实,并且可能导致对方陷入认识错误。但是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二)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是指,欺诈人故意陈述错误的事实,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而使他人陷入认识错误的行为。
(三)被欺诈人因欺诈陷入了认识错误。认识错误是指,对合同的内容及其他重要情况的认识,有误解。一般需要被欺诈人的认识错误,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有因果关系。
(四)被欺诈人因为认识错误作出了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行为。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民法上的欺诈与刑法上的诈骗罪常常发生规范竞合,也就是说凡是构成诈骗罪的行为都同时构成了民事上的欺诈,但构成民事欺诈却不一定构成犯罪。因为许多民事欺诈只是故意陈述虚伪事实和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并从事民事行为,而并没有触犯刑律,构成犯罪。
合同诈骗罪也是一种合同欺诈行为,两者有许多共同之处,主要表现为:行为人都实施了欺诈行为;这种欺诈行为都是行为人故意作出的,往往会对受欺诈方造成损失;在法律后果上,所订立的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归于消灭。但两者也有区别,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罪在故意的内容、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等方面都是不同的。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1、适用的范围不同。
合同诈骗罪不仅适用于合同订立阶段,也适用于合同履行阶段。而合同欺诈仅适用于订立合同阶段。
2、主观故意有所不同。
诈骗罪在主观上必须以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为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无资格订立合同、无履行合同能力等而故意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诱骗对方当事人与之签订或者履行合同,以达到骗取、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在合同诈骗罪中,行为人把订立合同只是作为一种诈骗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钱财的手法。而在一般的合同欺诈中,行为人采取欺骗手法许多情况下并不是以骗取、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为目的。例如,一方当事人采取欺骗手法与对方签订合同,将质量次的同种产品充当质量高的产品出售给对方,或者将某种型号的产品充当另一种型号的产品交付给对方等,这种行为是一般合同欺诈行为,而不属于合同诈骗,因为一方当事人虽然实施了欺骗行为,但履行了“合同”,即按“合同”要求交付了全部货物。再如,行为人自己有实际履行能力,也打算履行合同,但为了取得对方信任,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信誉好的他人名义与对方当事人签订了合同,行为人这种欺诈只是为了达到签订合同、出售自己的货物以换取对方的货款的目的,而不是为了骗取对方的货款,因此,不宜定为合同诈骗。因此,与一般合同欺诈相比,合同诈骗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大。
3、客观后果不同。
合同诈骗罪必须以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为构成要件,而一般合同欺诈并不以此为要件。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但骗取的财物未到达数额较大的程度,则不以合同诈骗罪论处,而以一般合同欺诈处理。
两者在产生的法律后果上也有区别:诈骗罪中的合同应作为无效合同处理;而一般欺诈中的合同,除了损害国家利益的外,一般作为可撤销的合同对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借款纠纷与合同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借款纠纷与合同纠纷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