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物业和街道委员会合同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物业和街道委员会合同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社区阻止业主委员会选举该怎么办?
刚56036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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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由社区统一管理,然后由社区居委会招用工人员,工资由财政统一发放,小区收入统一上交财政,现在的情况是,小区收入(停车费,充电费,广告等收入)归物业和业委会统一分成 ,这些钱根本不能用到业主身上,他们都搞暗箱操作!财务不敢公开,处于无人监管的无政府状态!所以没有人去监管业委会的侵犯业主的行为,这就是属于监管上的漏洞!这些都说明了,小区统一由地方政府管理是当务之急!本来我们业主买的房子凭什么又要交一笔费用给物业公司!完全可以不用交这笔费用,我们可以交必要的卫生费,保安费,一些必要的费用给政府,然后由政府统一招聘人员来对小区来管理!这完全是可以实施的!那些业委会成员享受特权,比如停车费,物业费不用交钱,私下还以各种名目套用维修基金或各种收入,严重侵犯了广大业主的权益!所以我支持取消物业公司,交由地方政府统一管理!
社区从居民组织法上定义民间组织,他有什么权利,和辅警,协管一样都是顶包的,真正后面推手是街道办事处,街道办才是操纵社区的那只手,社区犯错你都起诉不了它,它没有行政主体,是备案出来的,建议取消街道办事处统统纳入社区。
急于求知!谁能详细的帮我解答一下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是怎样的关系?
业主委员会是经过业主大会选举出来,代表全体业主进行物业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的主体。在商品房全部出售给业主以前,商品房的所有者是开发商,那么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合同。当开发商把商品房销售给业主以后,商品房有权由业主所拥有,那么由全体业主选举的物业委员会重新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
业主委员会顾名思义就是业主自己选出代表小区业主管理小区事物的非盈利机构。物业是业主委员会为了治理小区事物而聘请的专业服务机构。业委会有权对物业工作提出整改甚至解聘,物业工作应对业委会负责。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两者之间具有一定的法律关系和经济关系。从法律关系上讲,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是委托者与受委托者、聘用与受聘的关系。在法律上,业主委员会有委托与不委托,聘用或不聘用的权利;物业管理企业也有接受或不接受委托,受聘或拒聘的权利,两者是平等的。从经济关系上讲,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是有偿的,在提供一定的服务的同时,也应获得相应的报酬;同样,业主在得到服务后,也应付出相应的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委员会和广大业主负责,并接受监督;而业主委员会及广大业主应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工作,并交纳各项费用。双方在经济关系上也是平等的。
理论上,物业是业主委员会聘用的管理部门,负责小区日常维护,运转。
但是一手房开始,由开发商委托的关系物业,会把持着这一块,多数都不能令业主满意,各种纠纷应运而生,物业霸道,俨然成了主人,全然没有为业主尽心服务的样子了。
在业主委员会没有成立前,业主们多苦不堪言,只能忍受着,个别业主想要揭竿而起,往往会遭到打击报复,酿成恶性事件,各地都有报道发生。
这一切,从根源讲,都因为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不作为。可喜的事,日前听说,某地房屋建设管理部门,为业主撑腰,采取新技术平台,app认证业主身份,能做到及时投票,业主们再不受时空等限制,投票率很高,共同决定,成立业委会,聘请业主们属意的物业。这是个新气象,相信,会慢慢全国推广,届时业主们才真正恢复到自己是主人的身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物业和街道委员会合同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物业和街道委员会合同纠纷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