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同纠纷要求还钱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合同纠纷要求还钱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从银行贷款借款人把钱给了担保人,怎么签订合同让担保人还款?
其实你就是借给了担保人,而担保人不方便去银行贷款而已。但是,你与银行的借款合同从法律意义上说,担保人就是担保人,借款人就是借款人,推荐你与担保人私下签订贷款协议,偿还方式与银行一直,还款日提前一天。
你的意思就是你从银行带了款,那款款式是给担保人用的是吧?你怎么会这样做呢?你要不然还不直接从银行贷款,然后另外写一个合同,借给担保人,跟这个合同不要扯上关系,那不是更好吗?
借款合同无效后,共同借款人有偿还义务吗?
借款合同是整个借贷关系的核心,如果借款合同是无效的,那么借贷关系就无法成立。在借款合同中会约定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等条款,在后续借款人出现违约的情况下,法院就是依据借款合同进行裁决。
如果借款合同是无效的,那么借款人从理论上来说就不用继续履行合同条款,共同借款人也不用继续履行合同约定。但事实上借款的行为是存在的,为什么借款合同是无效的,这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单独分析。
以上是我个人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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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被告需要偿还本金及利息,被执行人应先还本金还是先还利息?
我们这里的法院是这样办理的:举例
张三被判当场还本金3万元、利息1万元。
两个月后,张三还款1万元。本金3万产生了两个月的利息近800元。
这时,张三仍欠款30800元。
3个月后,张三想结清债务需还款31200元左右。
法院判决被告需要偿还本金以及利息,被执行人应先还本金还是先还利息?
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将被告诉讼于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受理后开庭审理并判决,并向原被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原被告签收《民事判决书》后第二日起十五日内可以上诉于上级人民法院。
被告如果并不自动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定义务,原告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人民法院执行中,被执行人是先偿还本金或是先偿还利息?
我以为人民法院执行时,将被执行人应该偿还的本息合并为总数,偿还多少即减去多少。还完为止。执行中的本金已不能产生利息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时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加倍支持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但在实际操作中,对于被执行人的执行较少使用“双倍计息“的方法。尤其是对于相当困难的被执行人几乎不用,做到仁至义尽!
笔者先后从事于律师、审判、执行工作,至今承办各类案件数千起。更多实务了解,可以@执行员老付
执行实践中,执行法官一般会跟申请人说先还本金后还利息,但法律规定的却是先还利息后还本金。应当以法律规定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
根据现在法院的判决,被告首先应当支付原告在诉讼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其次再支付申请执行人利息,最后再支付本金。这种平常方式最大化了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利益。
执行法官为何要说先还本金?
我认为上述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并不能很好的执行。基于各种原因,执行法官在执行中更多的倾向于让双方协商,以避免产生巨量利息的可能。比如,一万元,若按二分息计算的话,基本四年就会翻一倍,更长久的计算的话,有的案件甚至利息要高出本金数倍,执行起来难度愈来愈大。实际的情况却是,很多案件能执行到本金已经属于不错,奢求更多的利息,对于大多数案件都是不现实的。
当然了,如果申请执行人要求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偿还债务,执行法官也不会坚持己见,仍然会按照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计算,但前提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以的执行的情况下。如果你碰到的被执行人只有部分财产,其财产增长速度远低于利息产生速度的情况下,部分被执行人也会选择破罐子破摔的极端思想,其结果可以由申请执行人自行考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同纠纷要求还钱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同纠纷要求还钱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