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劳务合同纠纷辩解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劳务合同纠纷辩解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作失误,保险公司要员工自己赔钱,跟保险公司打这个官司,有胜算吗?
同样的问题,怎么知乎上先问,这里又问一次?
知乎上原来还有个背景交代,后来不知何故删了......是要分情况的。
从合情合理性的角度来看,如果该员工所作所为确实“罪无可赦”、影响极坏、损失惨重,公司再怎么处理尺度都不算重。但是,从合法性角度来看,则未必。
如果是司在某些流程(用印流程和风控流程)方面存在瑕疵,也该承担部分责任。这就要看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或劳务合同中,对此类问题的约定是怎样的了。
- 如果有明文约定,那么按合同约定来处理,不该从轻也不该从重。
- 如果没有约定,那么任何处理结果,都应该是再度协商谈判后双方达成共识的。
我等知友,皆为路人。皆仅代表个人看法,可以说说“该不该”,但都不代表最终白纸黑字的、有法律效率的“能不能”。亦即最终结论必须是共识,共识一定有基础,这一基础必须合法,那就没有问题。否则,真的可以走司法程序。
你与保险公司一定有权限契约。公司交与你任务是有权限的吗?交待过运作原则吗?如果都有。自己也承认失误,失误造成过错。一定该承担责任。打官司输赢只是辩解弄清责任大小而已。有啥胜诉不胜诉。
商业社会讲究规则意识,而规则的制定及内容体现在契约中。首先看你们公司的管理制度中有无过错赔偿的约定,有约定从其约定,但应注意显失公平的赔偿规则可以申请法院撤销。另外,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必然成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员工产生普通约束力,公司的管理制度应通过正当程序制定,并通过合法程序公示,并让员工知晓,一般认为公司单方面制定的规章制度未经公示不具备合法性。另外,员工从事与公司业务有关的活动属于职务行为,权利义务后果由公司承担,员工因过错行为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追偿。
你见过那些不按套路出牌的人?
1、说一个老油条想戏弄新员工反被耍的故事:
以前工作的地方有一个新来的员工买彩票中了一千块,结果一老员工就调侃他,让他请客吃饭。
新员工说身上没钱,结果老员工说我借给你。下班后新员工就约着几个老员工一起下馆子吃饭去了。
在吃饭的时候,老员工就可劲点菜,可劲喝酒,花了大概一千多。吃完饭新员工就向老员工借钱买了单。
结果,第二天新员工就辞职了,钱也没还就走了,老员工傻眼了,哈哈。
2、再给大家讲一个同事和她男朋友的故事。
这个女同事给她男朋友发了一个很Q的公仔玩具图片,然后对他说:好好看啊。
她男朋友说:嗯,是啊,很可爱。
女同事开始暗示:我好想要一个。
她男朋友:啊啊啊,我也好想要一个。
泻药
1:
以前我们去机房上课完了都直接拔掉U盘的。
有天看旁边同学老老实实地点了个弹出U盘。
路过的一瞬间我们还觉得挺不好意思的。
这时候电脑显示无法安全退出。
只见他把U盘拔出站起来。
然后对着电脑说。
某企业面试环节,面试官说:你们猜一下我兜里有多少钱?可以问我三个问题,我一定如实回答,比如,都是整钱吗?有五十元面值以上的吗?等等,然后第一个问“有没有20的?”“没有”“有没有5元的”“没有”“有么有1元的”“有,猜吧”(这怎么猜,根本猜不到)第二个人开始问,第三个人问,第四个??直到有一个人他第一句话就是“请问你兜里有多少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劳务合同纠纷辩解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劳务合同纠纷辩解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