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怎么看不清合同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怎么看不清合同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怎样看懂保险合同?
如果你是保险销售人员,那就打印出来几份不同保险公司的合同,一点点的啃下来,既是对自己职业负责,也是对客户负责。
如果你是购买保险的客户,对保险业务员的合同解读不能信任,或者觉得他说的不明白,那就重点看:缴费期限、保障期限、保障范围、责任免除、等待期、宽限期、保险金申请、诉讼时效这几个关键部分就可以。
保险都是标准合同,因此投保之前业务员是有合同范本的,如果业务员说只能签单后才能看到合同,那就要多个心眼儿了。
很多人买保险的时候都懒得看或者不会看保险合同,只是一味地听销售员说的内容。结果等到需要理赔时才发现自己的状况与保险合同上不符,从而被拒赔,引发很多不愉快的纠纷!
五大要素:商业保险的构成有五大要素:投保范畴、交费期间、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险责任。(需注意的是我们在购买前一定要看一下真实的保险合同正本,不要以计划书为标准)一下我详细讲解各个要素的具体内容。
投保范畴:主要是说符合此份保险的投保年龄,在此年龄范畴以外的人员不允许投保
交费期间:主要是我们可以选择的时间段都有几种。一份保险在保额一定、保障期间一定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选择多种期间交费,比如说一次付清、5年、10年、15年、20年、30年,这个可自行选择。
保险期间:主要是这份商业保险的结束时间。比如下图中保险期间为至70周岁,所说的就是至被保险人70周岁生日的次日保险合同结束,以后所发生的事情不在理赔范围之内了。
主要从四个方面理解,
一、保险责任:即保障的内容有哪些?
二、,除外责任:即不赔的内容有哪些?
三、保险金额:即保多少,费率是多少,这决定了保险费的高低。
四、赔偿处理:即不幸发生事故后,如何赔付,哪些项目可赔,各项目赔付规定是多少。
只要弄清上述四点就能成为合格的保险业内人士。
想买一份保险,但是业务员发过来的计划书内容太多了,我看不懂;业务员又讲不清楚,有什么办法让我快速解读计划书吗?
答案毫无疑问是肯定的,接下来就给大家列几个点出来,以后在明确了自身需求之后,要挑选人寿保险产品,可以直接参考下面五个要素,一一对应看是不是适合自己哟(即保险公司内部常说的“产品五要素”)↓
图是很简单的一张图,怎么理解呢?且看下文:
第1点:投保条件,即:谁能保?
---What?买保险不是我看中了什么产品就可以直接买的吗?难道还有限制?
---对啊对啊,保险并不是随便想买就能买的,也是有条件的呢,满足投保条件和投保要求才可以呢?
---那,都有哪些条件呢?
---亲您仔细看哈,以下条件,只要保司主动列出来的或者问询到的,都是要提供具体对应的信息的呢↓
想看懂保险合同?对于没有保险常识的人来说,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除非你从保险常识的基层学起之外。
我在这个行业已经呆了14个年头了,应该说是有许多体会和感悟了。但接触到一款新的保险产品的话,尚且需要逐字逐句去分析和理解,何况你是一个没有接触过这个行业的门外汉呢?
记得刚进入这个行业的时候,对于国寿的一款重大疾病保险《康宁终身》的条款,我一连看了十多遍才稍稍明白是什么意思。要知道我在从事这个行业之前曾经做过10年会计,并且,被一些报纸和电台聘任为特约通讯员,应该说对于语言文字还是具备一定的理解能力的。然而,我刚进入这个行业的时候,对于保险条款的理解还非常吃力,更别说许多没有多少语言功底的人了。所以,在那个时候我就在想:保险条款能不能不这么晦涩难懂呢?但想归想,我没有能力改变现状。
你要想彻底看懂保险合同,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做到的。你可以找一个比较专业的保险代理人帮助你去理解合同上的每一句话的意思,直到你搞懂为止。这也是你能够看懂保险合同的唯一途径。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希望你能够理解我的说法。
保单有几个比较重要的部分组成。有犹豫期,等待期,保险责任,免责条款,赔付额度,缴费年限,保障期间,赔付比例和续保条件等需要清楚的内容。
首先,是在刚投保成功后,要知道保单的犹豫期,一般是签收回执后十到十五天。在这个期间,投保人如果对保单不满意,可以选择退保,不受任何损失。
其次,如果是重疾和医疗险,是要了解保单的等待期,因为在这个期间,被保险人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根据公司不同,等待期长短不一,具体看合同。
然后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就是要知道保险责任,说白了就是你这份保单是保的什么,不保什么。基本保险责任都在条款的前面。接下来就要看免责条款,就是遇到什么情况,是保险公司不赔的。
最后,如果是重疾险或住院医疗险,还要知道保险的理赔条件、赔付比例和续保条件等。
其它一些的内容就是保全、变更服务的内容,大体了解就行。有了事情,会有服务人员帮忙操作办理。
招、投标文件内容与施工合同约定不一致,谁有效?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的冲突与处理-工保网
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和中标人之间往往存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三份原始文件,此外还可能存在中标合同、备案合同、实际履行合同等多份合同文本(多发生在双方另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形中)。而履约前合同约定与原始文件之间的冲突,以及合同与合同之间的矛盾,都为履约后的工程价款结算冲突埋下了伏笔。
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简称《解释(一)》)仅仅规定了另行签订的合同与备案合同不一致时的处理结果(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却未对合同与原始文件不一致的情况作出规定。
2019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下简称《解释(二)》)首次规定: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载明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一新规矛指经备案中标合同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工程价款结算矛盾。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若招标文件等原始文件明确以合同优先,这种情况下能否认定合同具有很大效力?当合同约定与原始文件冲突时,具体应遵循什么样的解释顺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怎么看不清合同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怎么看不清合同纠纷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