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施工合同纠纷第三人的权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施工合同纠纷第三人的权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乘人之危如何认定?
这个属于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欺诈,施工单位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并申请赔偿。如果施工单位认为该合同仍然有继续履行的必要,也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要求变更其中的某些条款。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施工合同纠纷第三人的权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施工合同纠纷第三人的权利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