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同纠纷配偶责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合同纠纷配偶责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结婚后,夫妻之间负有相互忠实的义务,主要指配偶性生活排他的专属义务;负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指一方由于客观原因导致生活上遇有困难,另一方有义务在精神和经济上予以支持。
结婚后,夫妻之间有财产共有的权利,不论双方收入多或少,婚后收入都属于二人共有,除非另有约定。一方的继承、受赠也都由双方共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约定只归一方的除外;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财产的权利,除非留有遗嘱,婚后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继承属于一方生前的财产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剥夺。
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是均等的,是相互的。那么,什么是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我国《婚姻法》中有这样的规定:
(1)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2)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3)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4)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5)夫妻有相互扶养的权利;
(6)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在我们在婚姻生活中,夫妻有约定俗成的义务。如结婚的宣誓词所说:"你愿意嫁给(娶)这个男(女)人吗?爱他(她)、忠诚于他(她),无论他(她)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还有我国传统的夫妻义务有:男人有责任担当,女人从一而终;男主外,女主内;男人挣钱养家,女人相夫教子;夫妻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还有协助赡养对方父母的义务;夫妻双方都有给对方“性福生活”的义务等等。
不过,我们约定俗成的夫妻义务,一旦发生争议和纠纷,如果进入诉讼程序,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图片来自网络,不妥通知可删)
你好,以下内容可以参考
第一、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和义务;
第二、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三、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第四、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五、夫妻有相互继承财产的权利。
等等。
配偶一方以保证人身份签字,该借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律师大刘说法:是的,应当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2018年1月18日实施的夫妻债务司法解释,第1条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都代表着对负债有共同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夫妻一方以保证人身份签字,而不是以见证人、在场人、证明人、知晓人等进行签字,意味着其知晓借款的事由,而以保证人进行签字,又在一定的情况下表达了其对该债务有共同承担的想法。
夫妻双方以婚姻缔结为一体,在财产上具有混合性,在人身上也具有依附性,即使抛开夫妻关系不谈,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在未约定保证形式时,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根据新的夫妻债务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共同借款的意思表示有很多形式,包括委托签字,授权借款,共同签字等,所以提醒各位出借人,为了防止事后夫妻一方逃避债务,最好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可以防止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题主的意思是否是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如果是 ,那么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作为保证人。保证人是指与债权人约定,为主合同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方当事人。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夫妻中一方借款后,另一方对偿还该债务做了担保的法律承诺,属于对债务的知情、肯定、愿意承担法律义务。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中,“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如上司法解释,另一方对配偶的借款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属于当时就承认债务,已经认可的行为,足以满足司法解释中“事后追认”的条件,是对该债务有共同的意思表示。因此,该借款应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无疑。
这是标准的夫妻共同债务。做保证人其实就是个说词,其实真正目的是让对方认可这笔债务,知道这笔借款。这样打官司,无论一方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人还是保证人都有义务还钱的。让夫妻一方做保证人其实是强化了夫妻共同债务的事实。
借款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看该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双方知晓,一方并作保证人,且该借款也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一般是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对于债权人可以同时向夫妻双方同时主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同纠纷配偶责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同纠纷配偶责任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