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同纠纷研究意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合同纠纷研究意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官司已经一年了,我是被告,法院迟迟不判决,我该怎么办?
我能猜出来。你这个肯定是一审这个应该打他上面的法院问一问,或者去到人大那面问一问,这个案件对你来讲非常有利,不管判原告和被告,判决书都属于违法程序,要是对你不重要情况下,你也不要管。
如果发生了这种情况,很可能是案件的证据对原告不利,而且被告的证据也不能充分证明自己没有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很可能一时无法下判决,也许是在寻找证据,也可能是有其他的影响案件判决的原因。你作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去交涉,要求他们抓紧时间判决,给你一个明确的结论。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案件一审六个月和二审三个月的审限。但很多情况下法院没有办法在规定的审限内审结案件,有的时候是客观原因,有的时候是主观原因。
你可以直接联系案件的主办法官,了解案件未能正常审结的原因。如果是客观原因,建议给予办案机关更多的理解和支持。我国司法体系也在持续地改进过程中,案件多人员少,业务以外的其他事情也很多,很多法院的法官几乎天天加班,超负荷工作已是常态。而且有的案件情况特殊,事实不清或争议很大,短时间难以做出裁判,当事人对此应当予以理解。但如果不是客观原因,而是法官的主管原因,特别是法官没有任何合法理由没有任何底线地故意拖延,你可以向庭长、主管院长或法院监察机构反映情况。
另外一个角度讲,民事案件中一般是原告作为权利主张者,更希望法院早日做出裁判,被告方对此并不关注,如果法院拖延裁判对你的实体权利并没有实质性的伤害,你大可以耐心的等待,让原告方去催促法官。
法院对于案件的审理期限是有法律规定的。
正常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一个法官审理的案件)为三个月审结,普通程序的案件(法官或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为六个月期限内审结,从立案之日起起算。
当然由于案情复杂,法官比较等情形,可以申请延期,如果案件审理中涉及到鉴定,调解等情况,该期间在审限中可以扣除。
对于目前案件已经快一年了,你可以电话去承办法官那里催催或者问下具体情况。
以上为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小产权房债务纠纷案法院受理吗?
我是肖律师,我来回答题主这个问题。
民事纠纷,法院都受理的。题主问小产权房债务纠纷法院是否受理,从题主不规范表述来看,题主的该房子,是小产权房,但牵扯到债务纠纷,问题的核心是题主与老板之间的债务问题,法院是受理的,关键是,题主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题主更关心的是,不想要房子了,可以再起诉老板要求老板还钱么?题主有起诉的诉权,但不一定胜诉。
题主核心问题,不是小产权房纠纷,不是房屋所有权问题。老板向题主借钱,以房子抵消债务,那双方有签订“以房抵债”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没有?既然已经以房子抵消债务,房子是否已经过户到题主名下?是否已经交付给题主?双方既然达成以房抵债,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双方都应该严格履行,不能随意反悔。以房抵债后,题主取得房屋所有权,题主对老板的债务已经消除,老板不再欠题主的钱,就算题主起诉,也得不到法院支持。
法院受理为何不支持?主要看题主起诉的理由,是房子一时无法出售,无法变现,所以想撤销或者说解除以房抵债,而直接要老板还钱?还是因为在双方达成以房抵债过程中存在欺骗、显失公平、被迫签订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题主可以慎重考虑下自己的理由是否充分,是否有证据支持。
大家好 我是菲姐房产!不会受理的,因为小产权房交易是不合法的,不合法的交易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中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由于集体土地在使用权转让时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也称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2013年12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与北京市住建委联合下发相关通知,坚决遏制违法建售“小产权房”行为。
很高兴能够回答题主的问题。
您的问题并非小产权房纠纷,而是债务纠纷。
您已经与您的债务人达成了以物抵债协议。该协议约定以债务人的小产权房来抵偿债务。现在您反悔,原因是小产权房卖不掉,无法使自己的债权实现。那么您的诉权是有的,法院也会受理。
但是就我的个人经验来看,因为你与您的债务人已经达成了以物抵债协议,该协议应该是你们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也没有欺诈或胁迫的情形,因为这个房子是小产权房,你在签订协议的时候是应当知晓的。并且,法律并没有规定不可以用小产权房来抵债,所以法无禁止即自由。因此如果对方以你们双方已经签订协议为由对您的诉请进行抗辩的话,法院一般会认定该协议为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所以你们的债权债务已经消灭。
因此,您有权利起诉,但是您的诉讼风险会非常的大。
如果感觉我的回答对您能有所帮助的话,请您关注我,您的鼓励是对我最大的支持。
买期房签订的《认购协议书》有法律效应吗?开发商因五证不全按期未交房,怎样维权?
感谢邀请!
1、在未签署蓝皮合同之前,之前的认购协议都具有法律效应,前提是必须加盖开发公司公章。
2、延期交房按蓝皮合同违约赔付标准赔付,一切以蓝皮合同交房时间为准。
视频加载中...望回答能帮助到您!
关于开发商(预售)销售新建商品房的相关新规定:没有取得相关售房权限,不得以向购房者收取任何形式的购房款,包含:订金/定金。
若是开发商未取得相关的售房资格,如:《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不得与购房者签定任何形式的售房协议,就算已经签定了相关的买卖协议也是属于违规操作,购房者大可可以向当地房管部门投诉。
仅需向当地房管部门反映情况即可!经相关部门的核实后,开发商退房、退款,并处以一定金额的处罚。
其他的维权方式,例如:拉横幅、闹售楼部,都是大多数都是无意义的浪费时间,最终的结果都是退房。退款。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定额认购协议上有具体日期,所签署的协议上日期在开发商获取商品房预售/销售资格之前的,可以以开发商违规操作的形式,举报开发商。
所签署的协议上日期在开发商获取商品房预售/销售资格之后,协议有效,继续执行。
只要开发商具备了预销售条件,并且签定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认购协议书,就有法律效率。购房者违约将被没收定金,开发商违约将处以定金双倍赔偿。
但是根据担保法和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定金的比例不得超过总房款的20%,否则多出部分是可以要回的,当然也有其他合理合法的手段要回定金,不在这里讨论。
如果开发商因非不可抗力引起的不能按期交房,是可以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选择退房或者不退房要求甲方赔偿相关损失的,每个合同的约定不一样,需要具体看合同。
没有预售证,开发商是没有权利卖房的!如果双方在没有预售证的情况下,进行了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任何合同或协议,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现在又没有按照购房协议交房,请依据购房协议中双方约定的条款进行处理!
招、投标文件内容与施工合同约定不一致,谁有效?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的冲突与处理-工保网
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和中标人之间往往存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三份原始文件,此外还可能存在中标合同、备案合同、实际履行合同等多份合同文本(多发生在双方另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形中)。而履约前合同约定与原始文件之间的冲突,以及合同与合同之间的矛盾,都为履约后的工程价款结算冲突埋下了伏笔。
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简称《解释(一)》)仅仅规定了另行签订的合同与备案合同不一致时的处理结果(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却未对合同与原始文件不一致的情况作出规定。
2019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下简称《解释(二)》)首次规定: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载明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一新规矛指经备案中标合同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工程价款结算矛盾。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若招标文件等原始文件明确以合同优先,这种情况下能否认定合同具有很大效力?当合同约定与原始文件冲突时,具体应遵循什么样的解释顺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同纠纷研究意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同纠纷研究意见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