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深圳合同纠纷冲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深圳合同纠纷冲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深圳工作劳动合同上是广东省我以签了怎么办?
谢谢邀请。
不过,我没太理解清楚你的意思。
是你的工作单位在深圳,而单位和你签署了广东省的劳动合同,于是单位有可能把你派遣到深圳以外的其他地区或城市工作,但你不愿意离开深圳,所以你对单位和你签署的这份劳动合同有意见,可能原来没看清楚合同,现在担心这样签是否真的会被派遣。
是这个意思吗?
如果我上面的理解没错,那么只有一句话送给你:今年国内经济形势不乐观,只要有工资发、按时发、足额发,就是派到非洲我们都要接受,为啥,因为你可能不知道,能有一份工作、领一份工资,已经是一件让很多没有工作的人多么羡慕的事儿呀!
公司和我签了一份假劳动合同,我能获得双倍赔偿吗?
对此,深圳资深商事律师,广东灜尊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和瀛和律师机构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段海宇律师回复如下:
由于您没有说明什么是假劳动合同,因此,我暂且分两种情况分析:
第一种情形是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不是您所在单位,这种情况下,由于您与签约主体之间不存在真实的劳动关系,自然不能要求支付二倍工资。
第二种情形是签订的劳动合同由于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而被认定无效,这种情况下,现在的司法实务一般也不支持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因为无效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不能否定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
谢邀
假的劳动合同可能导致现在的结果是劳动合同无效,但如果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应认为成立了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无效的,如果给劳动者带来了损害,劳动者可以主张赔偿,但一般不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赔偿。因为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针对没有履行法定义务签订书面合同而设立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无效并不能否认劳动合同已签订或已成立的事实,所以,劳动合同无效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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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女子投资400万开店仅半年遇拆迁,房东失联后整栋被断水断电,律师:房东负有直接责任,可向其索赔。你怎么看?
看了提问,有些难以置信,现在租房子开店,怎么会有人傻傻的投入400万?钱多人傻吗?但是网上搜索一下,这个事件原来是真的,只能感慨自己的见识太少,深圳有钱人的世界搞不懂。
为了让大家了解一下事件的来龙去脉,我先把事件的经过截图如下:
从事件叙述中,我们基本理清了脉络:
1.林女士投资近400万开店属实,开口腔诊所。没想到200平方米的店面投资竟然要这么高!不过口腔诊所这一行很暴利,投资这么多也不是无的放矢,林女士估计是看中了这个地点。
2.与“房东”签订的合同租期为五年,原“房东”说十年内不会拆迁。
3.“房东”之后又与一家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将此商铺另租给别人。
4。最狗血的是,林女士最近才发现,这处房产所有权归属于一家地产公司,和“房东”没有关系。
由此可见,这应该涉及到“二房东”将房子租赁给承租人,之后遇到拆迁的纠纷事件。所以,现在事件的关键就是“二房东”有没有房主的授权,租赁给承租人这种行为是合法还是非法的?如果是非法的,就涉嫌欺诈。
如果林女士有确切证据表明二房东当时提供了相关材料,让林女士误会了他就是房主,那么真正的房主确实有责任。林女士可向其索赔。
租赁商铺经营生意的时候,没有想到它被政府拆迁了,意味着自己需要额外找个新的地方当经营点。由于店铺是刚刚装修,花了不少的装修费用,目前拆迁肯定是有损失。那么,租的商铺要拆迁了租户可以要求赔偿吗?
理论上案涉的房屋已纳入拆迁范围,故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终止履行。但
投资400万开店费用未得到有效协商和答复的情况下,未就拆迁补偿事宜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拒绝交出房屋。
答:可以;得到停产停业损失费、装修费和搬迁费的补偿。
在租赁合同并未明确约定如遇有拆迁承租人放弃补偿,或者出租方不给与任何补偿等类似条款的情况下,若租赁期间因房屋拆迁而给承租人造成搬迁费、装修补偿、停产停业等损失的,则承租人可以向出租方(产权方)主张因拆迁所造成的上述损失。
租赁房屋之前,房东一再确定告诉承租人,不会涉及拆迁,所以承租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款。
拆迁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其中过渡期18个月以内的,补偿6个月;过渡期18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的,补偿10个月;由于拆迁人的责任而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1个月起每逾期1个月,补偿1个月。拆迁房屋造成停租的,按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所载明的租金标准的50%补偿,直至回迁为止。
去搜了一下这个新闻,槽点太多看得人头都大了。
这个林女士是开口腔医疗门店,面积近三百平,租期五年,投资400万包括进场费用、押金,房租、装修、设备购置、聘请专家和营销推广,押金进场费这些可以要求退还,设备可以转让或者再利用,实际损失应该少很多。
这个新闻最让人无语的是一个小小的口腔门诊,面临三个房东,一个是产权持有人A公司,一个是跟林女士签订租赁合同的B公司,一个是B公司再次把物业转包的C公司。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我们把重点放在跟林女士签订租房合同的B公司,如果B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没有产权方A公司的授权,或者有授权但是明知道房屋即将拆迁的信息进行隐瞒,那么租房合同因为欺诈情形归于无效,林女士可以要求B公司赔偿损失。
如果B公司有租房授权以及对拆迁不知情,那么根据双方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内容执行,合同期内如遇政府征收,甲方(B公司)需无条件退回乙方(林女士)押金及剩余租金,不负赔偿责任,装修费由甲方协助乙和征收方协商处理。不过租房半年就遇到拆迁,事先不知情说不过去。
此外,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商铺遇到拆迁,有权与拆迁方就拆迁安置以及补偿进行协商。在这个过程中,租户根据自己的损失,可以主张房屋装修补偿、停产停业补偿、设备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等补偿。 租户因为拆迁遭受损失,合法权益是会受到法律保护的。
最后吐槽一下,要投资好几百万那么大笔资金开铺子,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慎重,产权证原件是一定得看到的啊,而且拆不拆迁也要多打听一下。一大笔资金砸完没多久,就面临拆迁,还被几个房东踢皮球,也太惨了,希望林女士早日维权成功,收回损失吧。
房屋拆迁对商户的影响,这种事情经常会发生。林女士发生这种事情,实际上还是有法可依的,会有妥善处理办法。
林女士与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租期五年,可是经营才半年,就被通知要拆迁停水停电。而她为了办这个口腔门诊已投入了400万元左右。
林女士的损失会有多大?
投入的400万,其中有60万左右是押金、租金及入场费。
300万是购置设备以及装修,装修费用我们按照平均每平800块钱估算,200个平方应在16万左右。
剔除加相关的一些开门费用,估计,设备投资应占到320万万左右,。
也就是说,林女士所遭受的直接损失,主要是在费用及押金的开支上,大概在80万左右。
可能还会有一些无形的损失,比如经营半年来的一些宣传以及客户的流量问题。
该合同是否有效呢?
合同有效的关键是,投资公司是否在半年前签订合同之时,就已收到拆迁通知?是否有隐瞒相关信息的行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深圳合同纠纷冲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深圳合同纠纷冲突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