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权民诉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权民诉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同纠纷管辖的法院怎样确定?如何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的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协议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对于在基层法院还是中级法院审理,需要看案件的标的再确定。
合同未实际履行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8条及《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1条、第3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实际履行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9条及《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权民诉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权民诉法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