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同纠纷律师收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合同纠纷律师收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同纠纷150万的标的,律师费要收多少呢,已经起诉过了?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 计算比例
1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
2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
3 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 5%
4 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
5 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
6 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
(2) 二审阶段
①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有的律师为人打官司要提成,你怎么看?
很正常啊,不过这不叫提成,叫代理费。
代理费可以约定包干固定金额,也可以根据案件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也可以两者综合即“固定+提成”,没有固定的标准,还是看委托人与律所所谈的结果而定。
所以,一些大的知名的律师一般都只愿意接标的额达或者影响力大的案子,不愿意接小案子就是这个道理,前者提成收益高,后者则对树立律师或律所的自身品牌有利。
律师收费要提成?这个问题应是风险代理,如果你懂法律知识,明白诉讼程序,可完全不用找律师,法律未规定打官司就必须找律师,无论官司输赢,律师付出劳动必然会收费,天下哪有免费的晚餐呀,并非找律师你的官司就能赢,要记住官司输赢不在律师。
不叫提成,是代理费的一部分。
有的案件有风险,而当事人不愿意在办理委托事一次性把代理费交全,就选择风险代理。这种代理费分为两部分也就是基础费用,这个费用不论胜诉败诉都不退,还有风险费用,看判决结果支付。
“风险代理”是一件邪恶的又是与法官狼狈为奸办案的恶劣行为,是对另外一个当事人极不公平的一种潜规则!我曾在北京某法院有个知识产权官司,当时律师提议我搞风险代理,最低收费是四万元,可以签协议,风险代理费是十六万元,赢了那这十六万就没了,十六万的具体开销含“打理费”,我没同意此方案,后来输了,你们懂的……
我开车撞人后,责任还没有划分,对方律师就让我认全责,然后跟我签一个协议,怎么处理?
建议不要认全责,更不能私下签订协议,否则后患无穷。
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记得报警,不要私了。
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会划分你和对方是否承担责任,承担责任的大小,比如全责、主责或无责等。
责任划分从民事上讲,关系到赔偿多少钱,保险公司是否能理赔,理赔多少;从刑事上讲,关系到是否会触犯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等罪名。
所以不能认全责。要等交警介入,以交警认定的责任为准。
私下签订了协议,并不能解决问题,因为你们私下达成的协议,如果违背客观事实,违反法律规定可能会认定为无效,后期再有纠纷还是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对方请了律师和你谈签协议,你也应该先咨询专业律师,询问如何应对。
综上,在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之前,不认责,不签协议,不赔钱。
之前办理过一个案件,大体情况是这样的,一个车辆和一个电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电动车主想让车辆一方认一个全责,认一个全责的同时,给车辆这方2000元钱补偿,让车辆的这一方的车损找自己保险公司理赔,如果车辆这方不放心,可以签署一个协议。车辆这方问我行不行?
被我给否认了,第一,目前事故责任还未划分出来,依据事故认定书划分,还不知道是谁的责任大,谁的责任小,让车辆这方负担全责,无非就是全部理赔找车辆这方的保险公司理赔即可。第二,对方受伤已经住院,你虽然没有跑没有逃逸,但是如果万一电动车车主死了怎么办?
车辆这方认定了全责,是要承担交通肇事罪的法律责任的,你能保证电动车车主一定没有事吗?
车辆驾驶员低着头抽烟,不再说话,最终决定依法认定。
经过交警部门的认定,双方同等责任。最后还是车辆一方找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了所有损失,至于保险公司向不向电动车驾驶员理赔,我们就不再关注了。
这个问题,如果你很清楚地明白,就是你的全责,这个情况下,对方请律师让你签订和解协议,应该对你和对方都有利。因为你明知道交警划分责任的结果,提前签订协议,双方都会免去很多麻烦和争议。
如果你不明白到底应不应该是你的全责,或者说对于到底是谁的责任存有疑虑,那么还是等责任认定书出来之后,再说协商签协议的事。
如果你已经意识到对方也有责任,你肯定不会全责,那么更应该等责任划分出来再说。
如果虽然是你撞了对方,但你十分清楚地知道,属于对方的责任,那你就一定要等责任划分结果出来再说,因为还不一定让你承担责任。
再者,签订和解协议,也就是事故赔偿协议,如果你对赔偿事项很明白的话,对赔偿金额没有异议,那么什么时候签协议都可以。
如果对方要求赔偿的协议偏高或者高得离谱的时候,你应该拒绝签订,等责任划分之后,让交警调解,或者让地方到法院起诉你。
当然了,赔偿的事情主动和解或调解成功,双方都会免去很多麻烦,所以呢,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推到法院解决。
还有一点,既然对方请了律师,你最好也请律师,防止因你不专业而吃亏。
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还是交给警察,不要贸然的做冤大头。
现代社会,汽车日益普及,人均的汽车保有量急剧上升。汽车多了,伴随而来的,还有非常多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的处理是有明确的流程的,出险——报警定责——保险理赔——诉讼赔偿。而确定双方之间的责任就是理赔的第一步,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步,马虎不得。
如何确定责任,交警是专业的,也是权威的。其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司法裁判的过程之中,法院通常会直接采纳关于责任的划分。当然,如果你对交警关于责任的划分不服的,可以向上级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一次。但是,以目前所见的案例来看,复核推翻原来的责任认定的几乎没有。
实务之中,也见过很多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为了节省时间,私下协商赔偿的案例。如果 双方协商完成之后,都各自履行了约定且没有异议的,那还可能相安无事。但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私下的约定的,未来对簿公堂时,事故的责任认定就会成为一个麻烦的事情。
所以,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无论如何,还是应该先报警,等交警来处理。毕竟,他们是专业且权威的。
虽然是发生了事故,但最终的责任究竟应该怎么划分,其实还不确定,如果对方也需要承担责任的,那己方全部认了,不是成了冤大头了吗?
况且,责任的划分最终还是会归集到赔偿的问题上来。认定全责,那就需要对方的所有损失进行赔偿。虽然购买了保险,但是保险并不一定会全部赔偿的。超出的部分,还是需要你自己来赔偿。
综上,无论是从法律还是从道义上来看,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都应报警,千万不要贸然签订任何协议。
你好!我是一名司机,也经历过撞车的时间。但我想说的是,无论车祸现场程度怎样。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得到应有的责任划分。但不能私下里认领不是自己的责任的责任。如果这样做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做一个真诚的人。正确面对自己的得与失。
视频加载中...你不要听对方律师的摆布
开车撞人即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停车一方面挂120急救车救人,一方面挂122向交警报告。由交警调查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这个责任认定书会对你机动车一方和行人之间划分责任。
如你负全部责任,还是负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以至没有责任(10%),并按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提出赔偿意见。
召集你和伤者双方进行调解。如达成协议,就按调解书给予赔偿。如有一方不同意调解,那你就等着对方起诉。
在交警没有划分责任的情况下,对方律师让你负全责,这明显唬你不懂交通事故划分不是他律师工作范围。
你不要听对方律师的摆布,可以客气地说"这个责任不是你来定吧",你说那个协议别忙着签,等交警定下责任,我可以考虑是私了,还是公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同纠纷律师收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同纠纷律师收费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