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租赁合同纠纷案情报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租赁合同纠纷案情报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甲方单方面毁掉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才好?
谢邀,近期笔者刚好代理一起承租人起诉出租人违约的案件,大致情况差不多,都是出租人单方面想要解除合同,作为承租人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损失的问题,建议你参考当地高院的规定为准。
笔者仅就江苏省高院的规定进行简单的陈述,供参考: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七条规定,因出租人的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且该装饰装修系经出租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装饰装修未经出租人同意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而未提出异议的除外。
因出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其租金差价损失及相关费用。租赁房屋用于商业用途的,承租人还可要求出租人赔偿其合理期间内的经营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据此,可以发现出租人单方面违约的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主张的损失为:装修装饰残值+租金价差+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合理经营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装修装饰残值多半会成为争议焦点之一,可能会涉及到鉴定问题,其次关于租金价差的计算方式就是(违约导致的后续不能正常使用租赁房屋的时间乘以价差),另外合理经营损失需要你方提供工商备案的财务报表中载明的利润表或者你方能够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实际年利润或者月利润乘以违约期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租赁合同纠纷案情报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租赁合同纠纷案情报告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