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同纠纷案法院会受理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合同纠纷案法院会受理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未签劳动合同,投诉到劳动仲裁那边会受理立案吗?
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否受理投诉没有必然关系,只要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委都会受理。劳动仲裁受理的条件是,需要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有劳动合同,那么毫无疑问,仲裁委员会直接就受理。但如果没签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是也有用的,但要证明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很多公司并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去仲裁应该怎么做呢,仲裁的过程和程序又是怎样的呢?
首先,准备以下证据,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者在维护权益时,去劳动仲裁进行申请,
1.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转账记录
2.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有会更好)
3.考勤记录
4.同事的证人证言
5.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6.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7.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装、工作卡等2
感谢邀请。
首先,要区分投诉跟申请仲裁,二者有明显的区别。投诉只是反馈情况,举报单位违法行为,但是该投诉的处理结果并非一定是支持劳动者诉求,还有可能是对单位进行罚款,而即便对单位进行处罚,对劳动者的权益主张没有丝毫帮助,因此,涉及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投诉与申请劳动仲裁是两种方式,方式不同结果也就不同。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涉及劳动争议纠纷,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第三,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根据本条规定,劳动者提交仲裁申请,需要提交有关的证据及证据来源或者申请证人出庭,劳动合同属于证据,但是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遗失等原因无法提供,劳动者依然可以提供其他证据。仲裁委的审查不会进行实质审查,一般情况下可以提供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的有关信息及其他证据,一般都会立案。
第四,现实中大量劳动者本身属于“劳动者”范畴,但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 为此,劳动部出台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了确立劳动关系的三大标准。即劳动者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呢?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而从证据角度上,劳动者需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归纳来说,劳动者就是要注意收集自己的收入凭证、与用人单位有关的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的招工材料、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管理的证明、其他可以作为旁证的证明。需要特别说明的,用人单位的报销凭证等、因公传递的电子邮件等也属于有效证据。
综上,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并非一定需要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合同,只要符合法定的立案条件,仲裁委员会都需要进行立案处理。同时,提示一下,申请劳动仲裁是免费的。如果涉及法院诉讼阶段,收费10元。
个人陋见,欢迎指正。
未签劳动合同应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查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工不签合同从满一个月之日起付双倍工资。有些公务员可能会消极对待。看你的应对能力了。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心里有数了你争取自己权益时才会有更好的应变能力。
未签劳动合同,首先不是投诉,是可以直接去仲裁,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工作证,工资发放的工资单或者银行流水,银行流水工资发放会显示单位名称以及注明是工资,如果是私人账户则需要是单位法人或者能够证明是公司负责人的账户,以及其他工作相关证明!未签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和八十二条,要赔偿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详细的去网上搜下就明白了!
签了仲裁协议,是否不能起诉?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 钟延成律师为您解答:
(一)《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二)《仲裁法》第26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申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48条体现了这一内容:“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申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有应诉答辩的,视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三)综上所述,如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且条款有效,则与该合同有关的纠纷应当通过仲裁途径解决,人民法院对此不再享有管辖权。
经过了法院一审,二审,检查院已受理再审抗诉。还有翻案机会吗?
受理抗诉后检察院会作出审查,发现案件判决有误,可向二审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法院再审,如果二审法院认为判决没问题,不同意再审的,检察院应该向上级检察院提请抗诉申请,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条件和理由符合可向同级法院发出抗诉通知书,法院收到检察院抗诉通知时必须再审,但能不能胜诉还要看庭审情况和证据。如果受理检察院受理抗诉申请后,经过审查发现不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向当事人作出不支持抗诉通知,案件到这里基本程序就差不多了,但还有两步棋,一,当事人可根据民诉法198条规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法院提出申诉。二,可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查。要求复查下边检察院不予支持是否违法。但我办案至今,还未办成一件抗诉案件,太难了,有一次检察院都向上级检察院提出抗诉了,但上级检察院没有支持,作出不予支持抗诉通知,唉!一句话,检察院抗诉启动太难,但总的来说,努力就有希望,毕竟法律赋予了群众这项权利,那么就要用,各项权利都用完了不懊悔。
从程序上,民行案件只有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申请被驳回后,才能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监督作为法院体系外的监督,可以换一个视角看待问题,而且检察机关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调解和解等矛盾实质性化解工作,从而跳过程序空转等问题,促进问题的解决。
官司的输赢,除法律规定的理解外,最关键的还是证据问题,当事人要有证据意识,从这个角度,检察机关的介入,可以通过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工作,弥补一下审判期间证据不足的问题,当然,这种调查核实是有限度的,国家权力介入平等主体直接的争议,要秉承客观公正立场,同时不能破坏争议双方的力量平衡。
经过了法院一审二审,检察院已受理再审抗诉,还有翻案机会吗?
这个难以预测!因为案件经过二审,符合两审终审制的原则。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如果没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检察院即使受理当事人的抗诉申请,但很多的情形是检察院经过审查,会予以驳回当事人的抗诉申请,所以当事人切忌不要大意,要想翻案一定要拿出足够推翻两级法院判决的事实,这样检察院才会支持当事人的抗诉申请(案件有问题私信我)。
经过了法院一审二审,检察院已受理再审抗诉,还有翻案机会吗?
受理抗诉是一个程序而已,只要材料符合法律规定就会受理,但受理不能等同于支持你的抗诉申请,如发现违反法律的案件,就会同法院沟通,经再三复查,提起抗诉,如果受理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直接驳回抗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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