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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法院达成的调解书,能算协议吗?被告不遵守,原告该怎么办?
首先,题主的表述有严重的问题,你不是和法院达成调解书。调解书指的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由人民法院制作的确认当事人双方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达成协议的仍是双方当事人。
其次,生效的调解书也是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被告不遵守,原告以调解书作为依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可。
题主的描述是不准确的。
应当是这样一回事:双方当事人在法官主持下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或执行和解协议,现在被执行人不严格履行和解协议,如何处理?
这个问题分两个方面回答。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在诉讼过程中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它和法院的判决裁定具有同等效力。对方不积极履行协议,权利方应当在调解协议签字后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种情况,如果双方的协议是在强制执行借贷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对方不履行,应当在和解协议签字后两年内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以上回答供参考。
和法院达成的调解书,能算协议吗?被告不遵守,原告该怎么办?
调解书可不是一般的协议,甚至不能说是协议。原被告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内容,经过法院调解书的形式确定下来,那便是属于法律文书。对于一般的协议或文书,当事人若想要主张其中的权利,还需要法院的诉讼程序。
而生效的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所以当被告未主动履行调解书的内容时,作为原告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书的强制执行与判决书的强制执行完全一样,所需要准备的材料,所走的程序等等均一模一样。所以,问题的这种情况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即可。
题目应该是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法院出具调解书。因为法院是中立地位,不可能在民事调解过程中以一方主体的地位与你达成调解,调解的对象是原告和被告双方,不能把主体搞错了,以免将责任归结错误。
01
法院主持的调解书并不是调解协议,是具有强制执行效果的法律文书
虽然原告与被告是在法院主持下协商一致,达成了调解的效果。但是法院出具的调解书书看似在双方的调解协议上所形成,内容也差不多,但是调解书本身的制作是法院在履行职权,同时还会依照法定的程序对调解书进行送达。
这样的调解书并不同于当事人双方的调解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假如一方不履行调解书约定的义务,那么另一方有权利请求法院对调解书的内容进行强制执行。
而有的调解是当事人双方私下达成的协议,如果没有经过法院制作调解书,这样的协议实际就是一个合同关系,并没有强制执行的申请权利,所以如果在庭审期间达成了协议,最好请求法院制作调解书,这样效果更好。
02
被告不遵守调解书确定的内容,未履行的原告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书本身是法律文书,有法院的工作展现于上,盖有法院的公章,当被告不认真履行调解书确定的履行义务的时候,作为原告便可以直接持调解书向法院的执行局申请对调解书约定的内容进行强制执行。
这相当于强制判决书一样的效果,所以原告不用着急,而是收集准备一下材料,同时调查了解被告的财产线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自己在调解书中的权利就会受到保护。但是强制执行也得被告有财产可供执行,所以需要重视的就是对方财产线索的收集,有条件的话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对方转移和隐藏财产。
结语
诉讼过程中,调解会一直存在,调解也是法律规定的解决纠纷的主要方式。而要搞清楚的是调解是法院居中调解,调解的主体双方是当事人双方,法院不是主体任何一方,如果说与法院达成调解,那就是有权利要求法院履行义务,所以不要把概念搞混了,这样理解直接导致了法律关系的变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第九十九条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法院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对方没履行,你可以向原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法院调解书也可以说是调解协议书。
2、可以,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
生效的调解书,当事人必须要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对方签收调解书前,随时可以反悔,调解书不生效,法院判决。签完调解书后,法院确认即具有强制执行力。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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