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租赁合同纠纷可以解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租赁合同纠纷可以解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屋租赁合同法院判决解除执行局怎么办?
1、按照判决执行,如果判决已经生效,承租人在限期内为搬离,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通知后仍未搬离,法院会采取强制措施;
2、目前法院执行较慢,还需要你自己与法院沟通,尽快办理执行措施。
如判决解除租赁合同的,那么一般会同时判决承租人交还房屋并支付房租使用费。执行局根据判决的内容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义务,如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那么将可能被强制搬迁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因疫情要解除租赁合同怎么办?
首先要看疫情是否被认定为不可抗力。这是法律层面的问题。
估计提出解约的应该是承租人。现在很多地方都在减租,共同抗击疫情,共度难关。你也可以找房东好好商量一下,获得理解。如果实在无力支撑非要解约。也只能按合同办事儿了。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
2.租赁房屋生产经营;因疫情原因,承租人无法对房屋进行正常使用,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影响。比如电影院、KTV、商场等客流下降、收入减少。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
1.出租人(房东)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索要违约金
出现这种纠纷的主要原因:疫情期间,承租人没有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租金,构成违约;出租人收取租金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
2.承租人(租客)要求减免租金或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出现这种纠纷的主要原因:疫情期间,承租人不能使用或不能完全使用房屋,如果继续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支付,经营压力过大,故要求减免租金;甚至承租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损失过大,故要求解除合同。
新冠疫情防控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承租人不能仅以新冠疫情防控为由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新冠疫情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在新冠疫情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下,只有疫情导致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才能据此解除合同。如果疫情仅导致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则当事人可主张解除该不能履行的部分合同;如果疫情仅导致合同延迟履行,并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从促成交易、降低交易成本的角度出发,当事人可要求变更或延期履行合同。
出租人与承租人可协商减免租金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受疫情影响,有些房屋承租者,特别是外地务工者无法正常返回务工所在地使用已承租的房屋,则承租人可依据“不可抗力”的有关合同规定请求减免部分租金;而对于承租人或出租人认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损失过大,请求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以支付对方违约金的方式终止租赁合同的履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租赁合同纠纷可以解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租赁合同纠纷可以解除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