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同纠纷要不要公证材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合同纠纷要不要公证材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民事调解纠纷需要法院出示调解协议和公证吗,为什么?
凡民事案件在审理时都有一个调解的程序,在双方都愿意调解的情况下庭审法官就本案的讼争标的主持调解,最后双方在能达成一致的状态下由法庭现场出具调解书。
调解书的法律效力和判决书一样,在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依然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公证吗?
合同效力与是哪里的版本无关,故和谁起草无关,只要买卖双方认同其合同条款即可,买卖合同不会因为是房管局统一版本而变得更有效力,需不需要公证取决于签完购房合同后买卖双方去房管局做更名备案的时间,如果时间短,则无需公证,如果时间长则必须公证,防止出现一房多卖现象,当然各地的政策不同,有些地区房管局只认同统一版本,但这与公不公证无直接关系!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如需帮助请私聊!
我本人在公证处在公证处工作多年,十分了解公证的程序和公证的现实意义。因此回答你问题之前,我首先给你讲一下公证的概念和意义。
公证就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事实、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对要公证的事项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就会受理,然后办理,并出具公证书。
我再讲一下公证的法律意义。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公证活动是一种预防性的法律活动,主要是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
公证的一个最大的,最实用的一个效力,就是证据效力。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也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公证处的公证书正是具有上面的效力。
根据上面的阐述,当事人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有着积极的法律意义。房屋买卖双方进行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公证处会根据相关程序,会对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合同内容,是否合法等进行审查。如果审查之后,发现房屋买卖符合法定程序,那么就会出具公证书。如果房屋买卖当事人在履行中出现纠纷,并起诉到法院时,这时,公证书就成了主要证据。如果没有相反证据推翻的话,那么就会不经质证,直接作为证据使用,从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同纠纷要不要公证材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同纠纷要不要公证材料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