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委托合同纠纷的管辖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委托合同纠纷的管辖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债权人、债务人不在同一个地方,诉讼选哪边法院好?
债权人与债务人不在同一地,两地法院都可以诉讼,没有那边更好,都有利弊。如债权人为了方便那肯定是债权人地方法院,如追缴或冻结债务人的钱物或银行帐号那肯定是债务人地方法院便利。按照原则上来讲债权人应该到债务人一方人民法院起诉。当然,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有合同履行,合同签订的第三地,那么第三地的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也可受理。为此法院起诉不光是可以在双方户籍所在地,也可以在案件发生第三地。当然人民法院它是不会依据户籍所在地, 而是依据案件发生地的。
谢谢邀请。
单从提问来看,我认为是在债权人一方诉讼比较好。
债权人比较方便,如果到另外一个城市,几经周旋,就怕债权人没有那么多时间;
法院可以跨地区去债务人居住地或者常住地去进行调查。
当然最好是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院了,鉴于中国的地方保护主义比较严重,如果能够选择的自己所在地的法院是最好的了。
债权债务应该是一个合同纠纷,可以选择如下法院:
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交易行为地、租赁物使用地、收货地等。
可以按照自己的利益去进行选择。
感谢邀请。
法院的管辖,一般分为专属管辖、级别管辖、协议管辖、地域管辖四种情形。并不是所有的案由都可以由当事人任意的选择。所以,本人建议提问人先审查案件本身的几个要素:
一、审查是否有专属管辖的情形。这需要律师整体了解全案后方可确定。
二、审查双方间的协议中,是否有约定管辖,约定管辖的条款是否有效。
三、如无约定,根据如下法条,起诉一方可根据综合因素(包括交通是否便利、取证是否便利等因素)自行选择有管辖的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以上回复,希望可以为提问人提供帮助。
这个事儿,首先是解决能够在哪边法院起诉,然后才能选择在哪边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三地法院均可选择。起诉审理法院当然是离原告越近越好。抛开熟人问题,执行阶段法院应该是离被执行人越近越好。
谢谢邀请!首先我们先解释一下两者的关系。债务人:欠别人钱,或者有其他义务没履行的人;债权人:被别人欠钱,或者有权利要求别人履行某种义务,以实现自己权利的人。
分两种情况:
第一、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如果债务人不常在户籍所在地,可以直接民事诉讼到债务人经常居住工作所在地法院。
一般情况下,两边都可以提起诉讼;互联网了吗资源都可以调得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委托合同纠纷的管辖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委托合同纠纷的管辖地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