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拆迁合同纠纷起诉谁搬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拆迁合同纠纷起诉谁搬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拆迁征地官司,哪里的律师靠谱?
是否靠谱,这是律师个人的问题。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律师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一个律师是否靠谱,通常与知名度等关系不大。在其他问的回答当中,我也说过,除了最拔尖儿的律师和能力最差的律师,其他律师的业务水平,都是差不多的。当然,术业有专攻,不同领域的律师一定都是在自己所熟悉的领域内,有最基本的业务能力。
如果是征地拆迁,建议您最好找外地律师。通过我所见到的案子经验,如果您在一个地区内找律师,他们对于棘手的案件,会有一定的压力。而外地律师,一般不需要承受这么多的压力。
最后,关于征地拆迁的案件,最好一开始就请律师。如果等到强制拆迁之后才找到律师,一般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如果在事情出现之处,就请律师来解决,很可以不需要走到诉讼程序,或许在协商之中就可以解决事情。
大家似乎有一个观念,请律师是要等到官司出现了才请,但是实际上是,请律师也可可以是预防事情的出现,避免打官司的风险。我们在社会上的生产生活,法律是渗透到方方面面的,小到一个合同,大到无法预测的许多事情,都是要以遵守法律为前提的,如果有一方不守约,就得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的。
靠谱律师的选择标准不在于哪个地区,不在于是一线城市还是二线城市。靠谱律师,简单说,需要可靠,有谱。可靠是针对执业道德来说,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有谱,并不是摆谱,而且专业知识过硬,办事能力出色。
如何鉴别律师是否靠谱儿呢最方便的一条看有没有胜诉案例,拆迁律师则看有没有拆迁类的案例。另外就是听其言,观其行,一个靠谱律师一般会用靠谱的案例说事儿,而不是自己的一串职务。以上请参考。
拆迁征地官司,属地律师难请难打。俗话说外来的和尚会念经,找外地的,最好北京、上海的律师,他们敢说敢辩,能帮你多争取利益。但是律师费比较贵,请你自行斟酌,最好是几家联合请大律师。
别看广告看疗效。
吹牛逼的律师,又是这个关系那个关系的最好别用。别听他说认识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谁谁谁,这年头当律师的谁不认识几个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的?认识不等于铁哥们。况且就是铁哥们,这年头有几个愿意拿钱换前程的?
我深刻了解律师行业。大城市的律师有时候确实有点本事,什么本事呢?案源多,接触的案件多,但真要靠关系办案,很少很少。一是靠名气,二是靠业务能力。真要论关系,京城的律师还不如地方律师跟公检法的走的勤走的近。
很多搞拆迁的律师,多数是大城市的,看上去确实管用,因为这些事在本地很敏感,有时候水很深,本地律师基本不趟这浑水,外地律师在这方面多少占点优势,因为一锤子买卖,大不了拍屁股走人。所以造就了很多所谓的拆迁律师,靠的就是吹,忽悠,吓唬……
选择这方面的律师,要合理合法争取利益还是本地的,要争取更多利益,那就不好说了。况且律师是一方面,以后还要在本地生活学习,这也是一大因素。
你好,对于这类案件建议你最好找外地律师。根据实践经验,本地律师对于民告官的官司来说,会有压力和受影响。作为执业近20年,服务足迹遍布全国20多个省份的专业征拆律师来说,遇到此类问题可以找景运律师事务所,专注行政诉讼,不负所托。
拆迁时户主是谁房子就是谁的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们家老房子是我老公公婆婆盖的我老公公早早去世我老婆婆把房子写上了他小儿的名字办房产证也是他的名字以前他们怕我们现在我们知道了因为这个吵架我小叔说房产证是他的名字房子就是他的因为这个好几年都不联系了:唉
房产是谁的,是由房产证名字是谁的决定,不是户口决定的,户口本户主是谁的房子不一定就是谁的。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房屋的权属问题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城市房屋的所有权。城市房屋的权属是由房产证决定,而不是由户口决定,也就是说户口本上户主是他,但房子不一定就是他的。2、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农村房屋因历史遗留等问题,往往没有办理房产证。这时可以使用多种方式来进行确认:第一,用地审批表。凡登记在册的成员共同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一般情况下共有房屋所有权。第二,房屋建造者认定。房屋建造者就是在当时为建造房屋出资、出力的户内成员。第三,其他认证材料。农村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根据相关的证件、材料证明进行认定,如:宅基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这个问题首先要看房子的性质,即房子是国有土地的商品房还是所谓小产权的集体土地房。
对于商品房而言,房子所有权的认定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唯一条件,与户口本上的户主无关。
对于小产权的集体土地房而言,由于历史原因,大多是没有产权证明的,一般以用地审批表来认定,有的地方叫准建证之类的,如果连这个也没有,那一般看房屋是由谁来出资建造的,或者是其他的如宅基地使用证等来证明。
特别需要说明的一点,是目前国家不允许集体土地房向非本集体内的村民以外人员买卖,但是在现实中私下买卖集体土地房(即小产权房)也不少见,由于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这种买卖一般仅签字私下合同。
遇到拆迁时,这种合同是无效的,拆迁部门仍然会认定原房主才是真正的主人,所以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买卖集体土地房。
不是的。拆迁的时候不是户主是谁房子就是谁的,一般以房产证为准。特殊情况有的房子买卖了,只是房产证还没有变更姓名,进行过户,这时候房子是属于买房的。至于您说的户口问题,有的拆迁补偿是按着房屋里面户口来计算的。拆迁的具体标准以当地拆迁补偿通知为准。
企业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因此,企业的拆迁补偿款有厂房、营业用房等补偿、搬迁费用、停产停业造成损失费用。如果补偿过低,被征收企业是可以通过复议或诉讼手段进行救济的。
厂房拆迁损失补偿:
在法律实践中,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三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那厂房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分别规定了拆迁人应当向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在 市政府发布的《中国2010年 世博会场址非居住房屋拆迁评估和补偿的实施细则》的规范性文件中,明确了承租企业应赔偿的以下几个项目:1、设备搬迁安装费;2、设备重置成新价;3、停产、停业补偿。
在法律实践中,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三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除了乡镇企业,其他企业建设应当使用国有土地,所以对企业的拆迁分为两种情况。
对于使用国有土地的企业拆迁补偿,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该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实践中对拆迁企业的补偿一般分为以下几部分:
一是厂房和不可移动设备的补偿费用,包括:办公室,车间等建筑物的补偿费用和固定在车间内的不可移动的设备或者虽可移动但一旦移动就失去大部分使用价值的设备的补偿费用;补偿数额一般双方首先协商,协商不成,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方法一般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标准。
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费用标准也是首先协商,协商不成的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是征收决定规定的奖励费用,比如拆迁奖励费、提前搬迁费等。
对于乡镇企业的拆迁主要适用《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以及国务院及其部门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补偿费。具体到乡镇企业在实践中的补偿,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一般两项统一计算为统一征地年产值标准或者征地片区综合地价;一是地上附着物包括厂房、办公室等建筑以及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补偿价格首先协商,协商不成的由评估机构评估。
对于所得补偿款如何分配的问题?补偿款属于企业,企业内部如何分配,由企业的权力机关按照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等来决定。
您好,企业拆迁补偿包括:
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企业是盈利性组织,是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在遇到征地拆迁时,得到的补偿与其他类型拆迁有什么不同吗?
1、企业资产的补偿。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其中不动产有土地、厂房、办公用房、员工宿舍以及地上附着物等。动产包括可搬迁设备搬迁过程中的损耗以及不可搬迁设备的损失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前款所述不考虑租赁因素的影响,是指评估被征收房屋无租约限制的价值;不考虑抵押、查封因素的影响,是指评估价值中不扣除被征收房屋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拖欠的建设工程价款和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款”。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2、设备搬迁费用,企业各种用于生产经营的设施设备,拆迁时需要搬迁,因此对于生产经营的设施设备搬迁费用,企业应得到补偿。包括人工费、设备收纳费 、运输设备费等。
3、人员安置费。拆迁安置费 是指开发建设单位对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安置所需的费用。一般有在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和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以及解聘员工补偿费用等。
4、停产停业损失。《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3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一般计算方式有被拆迁房屋总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按房屋面积计算、根据经营收入、利润等指标计算、是协商确定,或者评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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