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与城镇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与城镇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看待济宁市绿地国际城400多户业主集体起诉物业不作为?
物业其实应该有所有业主认可才能进驻。交付房子后,几家进行投标,业主集体商议通过,方可进驻,不是开发商自己安排。
只有维权在公平基础之上,同物业与集体业主有同等与不同诉求一样维护权益。才显法律意识人性章扬地可塑性。
一、情况梳理
1. 反映的问题
网上了解到,反映的问题大概为:一是物业公司按照五星级标准收费,但没按五星级服务;二是业主提出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沟通、曝光、投诉收效甚微;三是小区物业服务的“公共收益一直据为己有”。
2.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
1)2019年10月,该市公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自2019年12月1日执行。
之前,也是业主集中反映问题的时间段,物业费执行《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济价格字〔2014〕74号),该文明确了执行一星级--五星级的服务等级标准:
“第九条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根据物业服务的质量、成本等因素,实行分等级定价。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按照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第一部分:住宅物业》(DB37/T1997.1-2011)执行。”
2)上述74文发布后,政府公布了收费标准:《市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济价格字〔2014〕75号)。文中也明确了“服务等级标准”:
“一、服务等级标准。市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按照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第一部分:住宅物业》(DB37/T1997.1-2011)执行(见附件1)。”
文中附件1为“物业服务费 政府指导价格”,该表中四星级1.3元/平方米、五星级1.6元/平方米(均指“每月,有电梯,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
早就该治理物业公司了,物业不作为的到处有我住的这小区以前在我们县城是最好的现在这个是最烂的,小区里丢东西物业负责人告诉业主物业三不管第一楼道外的不管,第二楼道内的不管,第三家门以内的不管,业主问物业你们都管啥,物业人员直接回答 收费。我们广大业主无语了。
因为不在济宁生活居住,所以对济宁400多户业主起诉绿地国际城(以下简称绿城)物业不作为案例并不知情。看到问题之后,我特意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如果果如其言,真心感觉绿城物业的做法太令人失望、气愤,更对绿城广大业主拿起法律武器的维权行为点赞。首先,济宁绿城物业对业主的行为是对业主权益的极大损害。《物业法》规定,业主在按照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之后,物业公司就必须按照物业公司所规定的义务,向广大业主提供优质服务,业主有对物业管理费用的知情权。而绿城物业的所做所为,离为业主服务的标准相差很远,他们弄虚作假,疫情期间不严格执法;垃圾清运不及时;占用公共宣传资源;对相关费用不公开;管理人员素质低下态度蛮横等等。
看到上述一切,确实很难将这一切与一个有影响力的大企业联系在一起,但事实确实如此。这也代表了一大批的物业公司唯利是图的本性。许多物业公司只是一味追求物质利益,而把业主利益置之脑后。从而导致了业主和物业关系的严重对立。二是运用法律手段维权是最理性的诉求。法治社会,就要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绿地集团业户的权益在受到侵犯时,他们没有采取一哭二闹的方式,而是将绿城物业诉至法庭。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们的自觉手段,法律是公平的,相信济宁绿地业主的权益一定会得到法律公平公正的解决和保护。三是通过这个事件,我们可以得到很多的启示,那就是一切商业行为必须守法经营;业主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护。
对于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可以说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所以嘛,都不要把利益看的太重,作为物业,应该以服务为主,不能够只收钱不服务。同时业主也不能觉得自己缴费了,就觉得自己应该是老大,啥都应该。所以,互相伤害最不应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与城镇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与城镇化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