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9年前的合同纠纷案件如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9年前的合同纠纷案件如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永久性土地流转合同有效吗?
谢谢∥@悟空小秘书的邀请。
老杨在此声明:由于近段时间工作繁忙,很难抽空回答各位亲的邀请,望各位亲爱的亲谅解,如若有闲暇,定当回复。🙏🙏🙏🙏🙏!!!
这个问题建议题主参考我国的《土地法》及《合同法》,更主要的是要接合当地所制定的一些地方性法律法规。
答:依据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公平.公正.有偿的原则签订土地永久性转让合同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精神原则,只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进行的土地经营权永久性转让合同,都具备有法律效力。
目前,农民并未享有永久性土地承包权(无法律规定,换句话说,也就是说没有法律授权),只是有政策讲,土地承包权长久不变,这个长久一不是永久,二不是法定。自己都不享有的权利,又怎样去流转呢?
综上,签订合同可以,一旦法律授予该权利,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继续履行,也就实现了永久的目的。
土地流转是士地革命中的一种办法,要我看国家没有永久流转的政策和法律衣据,所以永久性土地流转合同是无效的。作为想发展农业的企业和个人,还是走合作土地入股的办法为好。好处之一,合作,入股,形成了一个整体,在社会通变中,你只要应变就成,大大的减少社会成本,特别是土地资源成本。
好处之二,从资源,生产,加功,销走向市场。有利民生就业。
好处之三,合作者好处共享,逐步走向一家人味道。调动家人的一切力量参于市场革命。办成一个实实在在的农民经济实体没有问题,因为士地做作为生产力的第一要索在你手中,方向对,有的是时间和空间。这只是我一个小小农民的想法,不对之处敬谅。
永久性土地流转合同有效吗?
一,土地流转的用途不能改变?包括用与粮食生产和发展农业的用途不能改变?但是永久性的用词不太洽当?原因是承包期限年份有限制?比如十年期限也在情里之中,四十年就面临合同无效?因为土地承包期限为三十年超过土地管理法的期限所以永久性承包合同违法?
二,土地流转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1,流转用途只能搞粮食生产不能改变耕地用作非农业生产经营?比如!开矿,建设工厂,和非农业的一切活动改变耕地用途要依法查出?对流转土地盖房等永久性的合同属无效合同法律不允许保护?
所以说永久性的土地流转说法与法律不服!因为土地承包年限制与耕地用途的法律约定不能发生冲突?如有冲突因以法律规定为准?签定合同无效改变用途的要依法查出并从重罚处还要复耕?依法保护耕地就得依法严罚违法者?
感谢邀请叁与讨论评论耕地流转中的法律问题!耕地的底线任何人不能践踏谁违法就追究谁的法律责任!谢谢叁与!
可以直接告诉你,如果是集体土地里的耕地,签署永久性土地流转合同没有效!
而且一旦签署这个所谓的“永久性土地流转合同”造成耕地流失等严重后果,相关负责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土地流转合同不得超过2027年!
笔者通过咨询相关法律界人士得知,我国严格规定,集体土地的流转期限不能超过土地剩余承包期限。
众所周知,目前我国的集体土地正处于二轮承包内,也就是从1997年开始,承包期为30年,二轮承包期将于2027年结束,所以,只要是我国的集体土地,签署流转合同的时候都不能够超过这个期限,否则应为无效。
所谓的“永久性土地流转合同”没有一点法律依据。
我国严控农用地转建设用地!
我国有关部门已经不止一次的强调,要想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按照国家相关土地法规,严格保护耕地,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是有严格指标限制。哪怕是企业和农民签署了流转协议,只要是企业没有分到用地指标,土地不经过招挂拍程序、办完相关建设审批手续,也是属于非法征用土地,将对厂房等非法设施进行拆除处理。
希望一些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旦东窗事发,后果不堪设想!
望周知!让自己的亲属、朋友了解。
《粮油市场报》官方账号首发于在悟空问答!01.29
认购协议书有问题,可不可以协商退款?
签订认购书当天就是8月10号吧,就我所在的区域来说,一般和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就是会交定金几万块而已。认购书会约定在几日内交齐首付,带上材料去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很少签订认购书当天就办理贷款的。
退一步说,就算按照认购书上面写的,当天要办理,因为各种事情耽误了,和开发商协商好就行了,因为认购书只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定合同,真正拿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而不是认购书。所以对认购书违约,只要开发商不以此来追究违约责任,对你来说没有任何影响的,不必担心。
认购书在法律上一般是预约合同,是为了签订本约合同而达成的一定合同。签订认购书时,一般要交不少的定金,定金具有担保作用,任何一方违反认购书的约定未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则要承担定金罚则的后果,定金罚则的内容是:支付定金的一方,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反约定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交了定金不想买房了,就一定不能要回了吗?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不能订立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的,不仅可以要回定金,还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是不可归责于买方和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不能订立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的,仍可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常见如在正式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中才出现的与买卖有关的内容双方经磋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形就属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9年前的合同纠纷案件如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9年前的合同纠纷案件如何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