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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二审再审对方都败诉,对方还有什么应对手段?
法院在正常审理案件中,基本上是终审案情就得到了解决 。如果两审法院在案情的三性定性方面定性准确 ,案件基本上就终结了。关于案件申请再审必须要有准确的事实和依据 ,但可信度足以能证明两审存在错误 ,再审也可以改判 ,再审就是纠错程序。如果两审适用法律和事实依据没有错误,既然当事人申请再审也是驳回。如果当事人对三审法院审结还是不服 ,当事人也可以到再审同级检察院抗诉。
一审二审都败诉,要看证据和事实以及适用的法律是否正确,虽然败诉,也不一定意味判决正确,否则,国家就不会设置“再审程序”,《刑法》也不会专门设立针对法官们的“枉法裁判罪”,中央也不会大力常态化开展“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并逮捕判刑那么多院长、法官。如果案件事实确有错误,就要坚定不移的控告到底,因为你不仅是为了你个人的不公抗争,你的控告还无形中维护着公平正义、还能给国家提供违法违纪及犯罪线索和证据,还能警告那些徇私枉法的法官们不要以为轻轻一挥笔便可以违反法律为所欲为。有这么一个案例,一个女房东出租房屋,期间,和租户相处很融洽,突然有一天接到法院传票,原来租客起诉她欠款20多万不还,借条上租客写的借款内容,房东签名、日期以及电话号码,而且租客的家人和牌友出庭作证他们亲眼看到租客交付给女房东的现金,女房东借款理由是想买房,请租客提前支付房租并出借部分资金合计20余万,女房东直接懵逼,表示从没有此事,并申请测谎,测谎结果显示租客说的是事实,女房东直接败诉,一夜白头,再审申请被驳回,四处上访,最后,遇到一个负责的检察官阅卷时发现证人证言完美无缺,随发生怀疑,并将此案移交公安侦查,结果,两名证人承认是被收买后做的伪证,租客的借条是事先写好后折叠起来,然后以要房东电话号码联系方便为由让女房东写名字和电话,女房东因为相信租客就忽略了折叠部分,结果租客被判刑,两证人也构成伪证罪。事实告诉我们,不少法官的水平也都一般,提醒一下就知道为啥说水平一般了:我们都上过学,同一个班级里有每次成绩满分或90多分的,也有不及格或勉强及格的,但都能“毕业”参加工作当法官或检察官,试想,他们的水平能一样吗!中央政法委出台了涉法涉诉信访处理规定,最高院也出台了“四类”必查案件,其中当事人实名控告法官枉法裁判并有具体线索的审结案件,所以,如果对判决不服,自己又不懂法,应该多咨询几个律师,确定错在哪里,再去维权控告,不然,诬告是要反噬的。
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也就是说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即使申请再审,也不影响一二审判块的执行。
o再审是针对一二审是否存在法定的违法情形,或者是在二审判决后又发现了足以推翻原一二审裁判的新证据进行审查,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形,再审基本上是会作出不予再审的裁定的。
就本提问而言,对方虽然一二审及再审都败诉了,但其仍有相应的救济途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明显错误的”。
不过,检察院对于申请并非必须采纳,而是"在三个月内进审查,作出提出或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
经过一二审及再审后,通过申诉再翻过来的可能l性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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